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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孙合作条约组织
作者:时间:2007-04-05 00:00:00来源:《简明拉丁美洲百科全书》
(Traado de Cooperacion Amazonica)
 
由亚马孙河流域的8个国家于l978年3月建立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
【宗 旨】 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促进亚马孙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推动拉美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其基本目标是,通过采取共同行动,合理开发和利用本地区的自然资源和水力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动植物物种,实行商业通航自由,协调交通和通讯事业的发展,改善卫生条件,完善预防和根除传染病的手段,促进边境贸易和旅游业的繁荣。
【成立经过】 l976年11月,巴西和秘鲁总统提出了共同开发亚马孙河流域的设想。l977年3月,巴西正式向亚马孙流域的国家提出了建立地区一体化组织的倡议。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和协商,1978年7月3日,巴西、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圭亚那、苏里南和委内瑞拉8国外长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签署了《亚马孙合作条约》,正式成立亚马孙合作条约组织。条约于1980年8月生效。
【成  员】 8个:巴西、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圭亚那、苏里南和委内瑞拉。
【组织机构】  外长会议:最高权力机构,不定期召开,由一个成员国提议,至少得到其他4国的支持即可召开,由各国轮流担任会议东道国。其职能是确定共同政策的基本方针,为实现基本目标提出方案。合作理事会:由成员国的高级代表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经多数成员国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其主要职能是,关注条约目标的实现,监督外长会议决议的执行,提出召开外长会议的建议和议程,讨论成员国提出的建议和计划,评估双边和多边计划的执行情况。秘书处:理事会下设的工作机构。
此外,各成员国还设立常设委员会,以负责在本国执行条约的各项规定以及外长会议、合作理事会作出的有关决议。
【主要活动】 l980年10月,成员国在巴西的贝伦召开第一次外长会议,会议重申各成员国对亚马孙地区各自领土的自然资源拥有主权,反对外来机构对亚马孙地区的干涉和使该地区国际化的任何企图,决定由合作理事会制定一项发展计划,并研究设立资助该计划的资金。1986年9月,在玻利维亚拉巴斯召开第二次外长会议,决定成立科学和技术特别委员会,共同参与亚马孙地区农业、水文和气象方面的研究。1989年3月,在厄瓜多尔首都基多举行第三次外长会议,通过了《基多声明》,谴责对亚马孙地区的外来干涉,提出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共同政策;决定成立环境保护和土著人事务两个专业委员会。1992年2月,在巴西马瑙斯举行第二次成员国首脑会议,通过了《马瑙斯宣言》和《对第二次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的共同立场文件草案》。1993年5月10日,在巴西利亚举行第五次外长会议,讨论亚马孙地区的发展模式、环保立法等问题。同年10月,巴西总统在里约集团第七次首脑会议上正式提出《亚马孙倡议》,建议在未来10年内建立由南方共同市场、亚马孙合作条约组织和安第斯集团组成的南美洲自由贸易区。(陈芝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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