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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共同市场
作者:时间:2007-04-07 00:00:00来源:外交部网站
Mercado Común del Sur —MERCOSUR
 
【成立日期】 1991年3月26日,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4国总统在巴拉圭首都签署《亚松森条约》,宣布建立南方共同市场(简称南共市)。该条约于当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1995年1月1日南共市正式运行,关税联盟开始生效。  
【宗  旨】 通过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经济互补,促进成员国科技进步和实现经济现代化,进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并推动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
【成  员】 5个:阿根廷、巴西、巴拉圭、乌拉圭和委内瑞拉。智利(1996年)、玻利维亚(1997年)、南非(2000年)、秘鲁(2003年)、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和厄瓜多尔(2004年)先后成为南共市的“联系国”。委内瑞拉于2006年7月正式成为南共市成员国。智利已就成为正式成员同南共市开始进行谈判。
【网  址】 http://www.mercosur.org.uy。  
【组织机构】 (1)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由成员国外交部长和经济部长组成。理事会主席由各缔约国外长轮流担任,任期半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召开若干次)成员国首脑会议,理事会负责首脑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2)共同市场小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条约和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就贸易开放计划、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与第三国商签经贸协定等提出建议。共同市场小组由各成员国派出4名正式成员和4名候补成员组成,代表本国外交部、经济部和中央银行。下设贸易事务、海关事务、技术标准、税收和金融政策、陆路运输、海上运输、工业和技术政策、农业政策、能源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等10个工作组。共同市场小组行政秘书处设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
【主要活动】 截止2006年7月,南共市举行了30届首脑会议。  
1992年6月,第4次首脑会议决定,在“南方共同市场条约”中增加“实行民主体制”条款。  
1993年7月1日,第4次首脑会议宣布自当年7月1日起内部贸易减免75%的关税,以后每半年再减少7个百分点,1994年底基本消除所有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形成自由贸易区。  
1994年12月16日,第7次首脑会议宣布南方共同市场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关税联盟开始生效,实行统一对外关税税率。  
1996年6月,南共市与智利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确定在8~15年间相互逐步降低关税,最终实现自由贸易。9月,智利正式成为南共市联系国。同年12月,同玻利维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双方承诺于2015年实现自由贸易。1997年3月,玻利维亚正式成为南共市的第二个联系国。1997年6月南共市同秘鲁就以“4+1”模式接纳秘鲁为成员问题开始谈判。  
1997年底南共市决定,从1997年12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将共同对外关税提高3个百分点,即最高共同关税达到23%(乌拉圭、巴拉圭暂不实施)。  
1997年第13次首脑会议决定,就成员国之间开放服务贸易开始谈判,并讨论制定有关政府采购制度。  
1998年4月16日,南共市和安共体签署了一项旨在2000年建立集团间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6月29日两集团相互交换了互惠关税产品清单。此后两集团间的谈判一直徘徊不前,巴西单独与安共体达成关税优惠协议。  
1998年7月第14次首脑会议就相互开放电信、交通、金融、能源等领域的服务贸易达成了一致。会议发表《联合公报》,宣布南共市及其联系国为“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和平区”,强调民主体制是一体化进程的根本保障。  
1999年2月21日至22日,南共市成员国首脑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会晤,重点讨论了就巴西金融动荡和南共市国家经济形势,协调了立场。会晤后发表了声明,强调南共市现行运行机制有利于寻求解决危机,重申加强自由贸易的原则。  
1999年6月15日,南方共同市场第16次首脑会议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地区政治、民主化、经贸及同欧盟自由贸易谈判策略等问题,会后发表了《联合公报》。会议决定成立宏观经济协调高级小组,确定了通过协调成员国宏观经济政策,建立本地区货币联盟的战略目标;协调了同欧盟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谈判的立场;重申愿和安第斯共同体继续谈判,推动建立南美自由贸易区。  
1999年6月召开的第16次首脑会议确定了通过协调成员国宏观经济政策,建立本地区货币联盟的战略目标。会议重申,南共市内不允许独裁政府存在,持续实施民主体制是南共市一体化进程得以发展的基本条件。对经历了3月政治危机之后成立的巴拉圭新政府表示支持。会议认为加强内部协调,加速一体化进程有利于促进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应对全球化带来的严峻挑战。  
1999年8月南共市理事会召开紧急会议,磋商解决阿根廷和巴西间贸易争端,但未取得实质结果。  
1999年12月8日,南共市第17次首脑会议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举行。成员国总统和乌拉圭当选总统及联系国智利总统和玻利维亚外长与会。会议发表了联合声明和两份公报,重申实施民主体制是推进南共市一体化发展进程的政治保障和动力;呼吁各成员 国克服经济困难,解决贸易磨擦;对西雅图世贸组织部长会议无果而终表示遗撼,决心在新一轮世贸谈判中努力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各国表示将加强国际事合作,决定建立成员国外交部间人权问题磋商制度。  
1999年2月,南共市—欧盟第一届商务论坛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南共市四国首脑及私营企业界人士与会。 6月,在第一届拉美和欧盟国家首脑会议上,南共市与欧盟决定于11月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原则、方式和非关税问题正式开始磋商,2001年7月1日启动关税和敏感商品的谈判,计划于2005年建成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区。1999年6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分别同南共市签署了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 
2000年第18次首脑会议决定在2001年3月前制定统一宏观经济政策,并提议建立欧盟“马约”式的货币同盟和解决贸易争端机制,确定相互投资准则及加强社会领域合作的具体协议。同年第19次首脑会议确定自2002年起,各国通胀率控制在5%以下(巴拉圭除外),自2010年起,各国公债和财政赤字分别控制在GDP的40%和3%以内。会议决定将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下调0.5%。会议就争论已久的汽车贸易达成协议,2001-2006年,乌、巴(拉圭)两国可对进口汽车征收23%的关税,巴、阿两国将征收35%关税。同时,允许乌每年向巴、阿各出口2万辆国产率不低于50%的汽车和价值6000万美元的汽车配件。  
2001年6月21-22日,南方共同市场第20届首脑会议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召开,各成员国和智、玻两个联系国总统与会,委内瑞拉和莫桑比克总统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会议决定要加强内部协调与合作,以集团形式与美国和欧盟开展自由贸易对话并为此分别成立贸易谈判小组,年底前重新启动与安共体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会议决定从2002年1月起降低共同对外关税。2001年12月15日成立贸易争端仲裁法庭。  
2001年7月,南共市同欧盟就建立自由贸易区举行又一轮谈判,欧盟答应将肉类、粮食、食糖和奶制品等“敏感产品”贸易问题纳入谈判。  
2001年10月,南共市成员国在拉美一体化协会总部正式签署了汽车贸易协定。规定自2001年10月1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在南共市成员国内部生产并销售的各式汽车及配件关税降为0,对地区外汽车、农用机车和配件分别征收35%、14%和2%的共同进口关税。  
2001年12月20-21日,南共市第21届首脑会议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召开。由于阿根廷爆发危机,总统德拉鲁阿辞职,此会被迫改为非正式会议,所有原订议题延至下次会议。本次会议仅通过了一项对阿局势表示遗憾、呼吁国际社会对阿提供紧急援助的联合声明。  
2002年7月4日至5日,南共市第22次首脑会议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墨西哥总统福克斯作为特邀嘉宾首次出席会议。南共市同墨西哥签署了允许成员国单独与墨发展双边自由贸易的框架协议;阿根廷、巴西和乌拉圭三国间就扩大汽车贸易签署了双边协议。会议还责成南共市小组研究将行政秘书处改建成技术秘书处的可能性,并决定将世贸组织中的反倾销条款运用于南共市常设仲裁法庭机制中。  
2002年12月5-6日,南共市第23次首脑会议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召开,安共体国家和苏里南作为特邀嘉宾派代表出席。会议签署了《南共市成员国及联系国公民长期居留和工作签证协议》。南共市与安共体签署了经济补充协议,并商定于2003年12月底前实现两集团间自由贸易。会议还决定将设在乌拉圭的行政秘书处改为制定和执行政策性质的技术秘书处。
2003年6月,南共市第24届首脑会议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召开,成员国就尽早全面建成共同市场的措施与步骤达成共识,并同意推动成立南共市争端仲裁法庭和南共市议会,支持巴西提出于2006年完全实现“关税同盟”的“2006年目标”。
2003年12月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举行的南共市第25届首脑会议上,成员国就成立南共市常设代表委员会、协调集团共同关税政策、加强贸易仲裁法院作用、合理解决贸易纠纷、完善南共市金融体系等达成共识。
2004年7月,南共市第26届首脑会议在阿根廷召开。会议宣布成立南共市贸易争端仲裁机构—常设审查法庭,总部设在亚松森;强调协调各国宏观经济政策以实现地区经济稳定,呼吁实现区内服务贸易自由化;正式提出建立“南美洲国家共同体”的目标。
2004年12月,在巴西举行的南共市第27届首脑会议上,成员国就取消双重征税以及在政府采购招标中给予成员国企业优先权达成协议;决定于2006年12月31日前建立南共市议会;宣布正式吸收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和厄瓜多尔为联系国,使南共市成为南美最大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2005年6月,南共市第28届首脑会议在巴拉圭举行,同意在该组织内部设立“结构趋同基金”,用于资助成员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等项目。会议还决定实施南美能源输送网络计划。
2005年12月,南共市第29届首脑会议在乌拉圭举行。与会各国就南共市内部改革、南共市议会运作、成员国和联系国间能源合作、结构趋同基金、区内商品自由流通及避免双重征税等问题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并决定接纳委内瑞拉为该组织正式成员国。
2006年7月,南共市成员国和委内瑞拉举行南共市特别首脑会议,共同签署委内瑞拉加入南共市的协议。
2006年7月,南共市第30届首脑会议在阿根廷举行。各国表示将继续努力推动建立南共市关税同盟和南共市基金,接受成立南方开发银行的建议,就积极推动南美基础设施和能源一体化建设达成一致。南共市与古巴签署经贸互补合作协议,同巴基斯坦签署了启动双边贸易谈判的框架协议。
【对外关系】南共市积极发展同世界主要国家或集团的关系。1995年12月南共市与欧盟签署了《区域性合作框架协议》,决定2005年建成跨洲自由贸易区。1998年7月22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启动与南共市四国和智利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南共市第14次首脑会议对欧盟提出的谈判倡议予以积极回应,在第16次首脑会议上协调了和欧盟谈判的共同立场。1999年6月,欧盟与南共市和智利宣布将于当年11月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原则、方式和非关税问题正式开始磋商,2001年7月1日启动关税和敏感商品的谈判。至2002年11月,南共市与欧盟共进行了八轮贸易谈判,并取得了重大进展。1998年7月,南共市及其联系国首脑与南非总统曼德拉共同签署了关于扩大南共市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14个成员国间贸易的谅解备忘录。2002年5月,在第二届欧拉首脑会议上,南共市与欧盟决定于7月开始新一轮自由贸易谈判。2002年11月和2003年4月南共市分别与泰国和印度举行了首轮自由贸易谈判。2002年底,南共市与秘鲁达成了签订自由贸易协议的意向,并于2003年3月开始就协议细节进行谈判。在2003年12月南共市第25届首脑会议上,南共市与安共体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商定在未来10-15年内逐步取消关税,并自2004年4月开始制定减免关税产品清单。  
迄今南共市已同中国、欧盟、日本、俄罗斯和韩国等建立了对话或合作机制。  
【同我国的关系】 1996年11月,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致函南共市时任轮值主席国巴西外长兰普雷亚,提议建立中国──南共市对话机制,得到南共市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1997年10月,由南共市轮值主席国、乌拉圭外交部埃斯皮诺萨大使率领的南共市代表团访华,同中方举行首次对话。代表团分别同外交部李肇星副部长和外经贸部孙振宇副部长就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进行了会谈。钱副总理和外交部部长助理杨洁篪分别会见了代表团。双方签署了首次对话纪要。  
1998年10月9日,中国和南方共同市场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举行第二次对话。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和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高虎城共同率团同由南方共同市场代理轮值主席、巴西大使雷纳多·马尔格斯率领的南共市代表团进行了对话。双方一致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经贸和企业合作,并就促进技术合作问题进行了磋商。双方签署了第二次对话纪要,并举行了企业家座谈会。  
2000年10月18日,应外交部邀请,南方共同市场轮值主席国、巴西副外长利马率领的南方共同市场代表团访华,在北京同中方举行第三次对话。温家宝副总理会见。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和外经贸部副部长周可仁分别与南共市代表团举行了工作会谈。双方就中国同南共市政治和经贸关系以及重大国际问题交换了看法,表示愿意继续加强在国际经贸领域的合作。杨洁篪副外长和南共市代表团团长、巴西副外长利马大使签署了第三次对话纪要。中国贸促会会长俞晓松会见并宴请代表团。
2003年9月,周文重副部长率团赴乌拉圭,举行中南第四次对话,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对话机制和开展务实合作交换了意见。中方提出愿在企业交流、农牧、医疗和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与南共市各国进一步开展合作。南共市提出拟于2004年在上海举办商展。
2004年6月,周文重副外长与以南共市轮值主席国阿根廷副外长雷德拉多为团长的南共市代表团在北京举行中国—南共市第五次对话,双方回顾了自1997年建立对话关系以来中南友好合作所取得的重要进展,一致认为对话为增进相互了解和推动双方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决定正式启动中国—南共市对话联络小组,并初步就中国—南共市自由贸易谈判交换看法,决定各自开始进行可行性研究。
2005年12月,胡锦涛主席特使、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应邀出席南共市第29届首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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