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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勒比国家联盟
作者:时间:2007-04-11 00:00:00来源:《简明拉丁美洲百科全书》
(Asoeiation of Caribbean States—ACS)
 
由37个加勒比国家和未独立地区于1994年7月24日组建的区域性经济、政治合作组织。总部设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首都西班牙港。   
【宗  旨】 加强成员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合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本地区在国际经济贸易组织中的利益,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最终建立一个广大的自由贸易区。       
【成  员】 37个,包括25个独立国家和l2个未独立地区: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萨尔瓦多、墨西哥、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巴哈马、尼加拉瓜、巴拿马、多米尼克、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卢西亚、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安圭拉、百慕大、开曼群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蒙特塞拉特、波多黎各、瓜德罗普、马提尼克、阿鲁巴、荷属安的列斯。
【组织机构】 部长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它下设5个特别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环境委员会、自然资源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委员会。
【成立经过和主要活动】 1993年6月在巴哈马举行的加勒比共同体第十四次首脑会议决定以加勒比共同体为核心,吸收中美洲国家及三国集团成员国墨西哥、哥伦比亚和委内瑞拉加入,建立一个包括所有加勒比海国家和未独立地区的加勒比国家联盟,目的在于使其成为西半球未来的三大集团(南美洲集团、北美洲集团和加勒比集团)之一。1994年7月24日,加勒比地区25个国家和12个未独立地区的总统、政府首脑或外长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聚会,签署了加勒比国家联盟成立纪要,正式建立了加勒比国家联盟。
1995年8月加勒比国家联盟成员国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举行了第一次首脑会议,通过了《原则声明》和《行动纲领》两个文件,决定由墨西哥外长担任联盟首任部长理事会主席,委内瑞拉的西蒙·莫利纳·杜阿尔特任秘书长。1996年12月加勒比国家联盟举行第二次部长会议,主要讨论了加勒比地区国家在贸易、旅游、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和经济一体化问题,决定在原有5个特别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旅游特别委员会,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与会代表还强烈谴责了美国旨在强化对古巴封锁的“赫尔姆斯一伯顿法”。1997年11月,加勒比国家联盟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举行第三次外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在本地区建立可持续发展旅游业的计划,以谋求对政府、公共和私人机构的需求进行协调。该计划的主导思想是,确定加勒比国家联盟旅游区的特色,使它具有吸引力并对所提供的旅游区实行联手经营,从而减少费用,使经济小国获得最大的利润。这项战略计划还提出制定多景点旅游计划的可能性,以达到一次旅游能使两国或更多国家的旅游创汇。部长们还决定联盟成员国在抵御地区自然灾害方面进行合作,以便使地区最繁荣的国家能援助那些经常受到飓风袭击的经济小国。此外,部长们还谴责“美国企图在贸易、人权、反毒和环保方面采取的单方面措施”。会议还决定要尽快建立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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