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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所图书馆图书、报刊、剪报资料借阅规则
作者:时间:2007-08-21 00:00:00来源:

 

拉美所图书馆图书、报刊、剪报资料借阅规则

 

     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办理借还图书手续。本所研究生需在财务交纳300元押金后方可借阅书刊资料,离所全部还清者退还押金。

2、借书数量与期限。助研以下(含助研)可借中外文图书15册,副研以上20册,本所研究生10册(均为累计数)。借期六个月。到期无他人预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一个月。超期后概不出借。超期一个月仍不归还者,将公布借阅者名单和超期时间。

3、新书展览两周,展览期间可预约,不外借。

4、图书在借期内如有他人预约,读者应遵循资源共享原则,无条件提供他人使用,他人用毕也应及时归还借阅人。

5、各研究室和课题组因组织重大科研任务需借阅大批图书时,必须经研究室主任或课题组组长征得文献信息室主任同意,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借书手续,用完及时归还。

6、本所工作人员和研究生调离、长期出国及请假、出差半年以上,需办理图书彻底清还手续。

7、要珍惜爱护图书,不得随意拆散图书,在书上批点、划线和涂抹。严重污损和遗失图书者,须按有关规定罚款和赔偿。

8、非本所人员进入书库查阅图书,需凭证明信经文献信息室主任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本所图书只能阅览和复印,概不外借。损坏和遗失图书者,按本所《严重损坏和遗失书刊资料处理规则》执行。

9、书库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保持借阅环境整洁安静。

    期刊和工具书借阅规则

1、期刊阅览室陈列的中外文当期期刊和工具书仅供在室内阅览,概不出借,阅毕应放回原处。

2、非当期期刊的借阅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凭“个人借书证”填写“期刊借阅单”,履行借阅手续。

3、借阅数量和期限。每人可借中外文期刊10册(期刊合订本每本为1册),借期一个月。超期后概不出借。借阅时间超过两周仍不归还者,将公布借阅者名单和超期时间。

4、中外刊在借期内如有他人预约,借阅者应遵循资源共享原则,无条件提供他人使用,他人用毕也应及时归还借阅人。

5、为了满足每位研究人员的查阅需要,经济季评的年终合刊(Country Profile)等只复印,不外借。

6、本所工作人员和研究生调离、长期出国及请假、出差半年以上,需办理期刊彻底清还手续。

7、珍惜、爱护刊物,不得随意拆散刊物或在刊物上批点、划线和涂抹,损坏和遗失刊物者,按本所有关规定处理。

8、非本所人员进入期刊和工具书阅览室查阅书刊,需凭证明信经文献信息室主任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本所书刊只能阅览和复印,概不外借。损坏和遗失刊物者,按本所《严重损坏和遗失书刊资料处理规则》执行。

9、期刊阅览室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保持阅览环境整洁安静。

    剪报资料借阅规则

     1、借阅剪报资料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填写“剪报资料借阅单”,履行借阅手续。资料阅毕应放回原处。

2、借阅数量及期限。每人可借阅本年度未装订的散装剪报资料20份,借期1周;已装订的剪报资料合订本5册,借期2周。超期后概不出借,借阅时间超过两周仍不归还者,图书馆将公布借阅者名单和超期时间。

3、剪报资料在借期内如有他人预约使用,借阅者应遵循资源共享原则,无条件提供他人使用,他人用毕也应及时归还借阅人。

4、本所工作人员和研究生调离、长期出国及请假、出差半年以上,需办理剪报资料彻底清还手续。

5、珍惜爱护资料,不得批点、划线和涂抹,更不得擅自撕取,据为己有。对损坏和遗失剪报资料者,按本所有关规定处理。

6、非本所人员进入剪报资料阅览室查阅资料,需凭证明信经文献信息室主任批准,履行相关手续。本所剪报资料只能阅览和复印,概不外借。损坏和遗失剪报资料者,按本所《严重损坏和遗失书刊资料处理规则》执行。

7、剪报阅览室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保持阅览环境整洁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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