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外读者接待办法
作者:时间:2007-08-21 10:27:24来源:
拉丁美洲研究所图书馆所外读者接待办法
1. 所外读者来我馆查阅书刊资料,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 证)。
2. 所外读者在本馆查找书刊或检索数据库,须按标准支付服务费用。
3. 所外读者所借书刊只限在本馆内阅览,提供复印,概不外借。阅览时,请爱护书刊,如有损坏,按规定收取赔偿费。
4. 凡与我所有合作研究项目,需在我馆查找书刊资料的人员,交纳押金,可办理临时借书证,待合作项目结项书刊全部归还后,退还押金。
5. 所外读者请遵守本馆规章制度,如违章,视情节轻重,按馆规处理。必要时可暂停或取消其借书权,不退还服务费。
6. 所外人员要到本馆参观,须事先联系,经主管所领导和馆长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来馆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