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 首页>科研工作>科研成果>中拉关系>正文
教育及智库交流有助中拉合作深化
作者:周志伟时间:2013-02-01 00:00:00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核心提示】中拉教育及智库交流在过去10年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这是中拉整体关系快速发展下的必然结果。可以预见,随着中拉双边关系的强化,随着中拉相互了解迫切性的提高,随着智库在中拉双方政策决策中重要性的提升,中拉教育及智库交流也将获得更加快速的发展。

 

 

  同经贸关系相比,中国与拉美国家的教育及智库交流起步相对较晚。尽管中国在与拉美国家建交初期,与其中的一些国家签订了诸如文化和教育的协定,但相互交流的程度非常有限且形式单一,大多局限在高校学生交流层面,且仅限于墨西哥、古巴等几个国家。199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中国与拉美国家间的教育及智库交流也逐渐增多,并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中拉教育交流的途径和形式日渐丰富。首先,教育交流改变了此前仅限于语言培训的局面,双方校级之间的研究生教育交流逐渐增多。其次,中国与拉美国家间的教育交流途径也有所拓宽,不再局限于以往比较单一的政府资助的途径,而是包括了一些主要院校自设的奖学金项目和国际机构设立的研究项目。最后,随着孔子学院在拉美一些国家的开展,也为中拉教育交流提供了新渠道。

  参与中拉智库交流的机构明显增加。目前,中拉智库交流主要包括三种形式。第一,具有官方或半官方背景的“中拉智库交流论坛”机制。该论坛始自2010年,致力于促进中拉之间的政策交流,加强中拉相关智库就某些具体议题开展合作研究。第二,中拉智库之间签订交流协议。随着智库交流的增多,一些智库之间已签订了旨在促进定期相互交流的合作协议,其中既包括研究人员的定期交流,也包括信息共享、合作出版、联合承办研讨会等内容。第三,通过具体项目开展的智库交流。中拉相关智库在实施某些具体项目时会邀请对方智库的参与,同时,相关研究人员也会主动申请参与某些智库的研究项目。

  中拉智库交流议题相对局限。从当前中拉智库交流的议题来看,大多集中在中拉关系或中国与某一个拉美国家的关系方面,而就其他更为具体的议题(如中拉双方共同参与的国际重大事务等)的智库交流还相对较少。也就是说,中拉智库交流的议题主要还停留在宏观议题层面,而就微观议题的智库互动仍较欠缺。

  教育及智库交流的加强是中拉关系整体提升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双方就有关问题和分歧“软着陆”的有效途径。因此,中拉双方很有必要进一步从五个方面加强彼此间的互动。

  第一,孔子学院。作为中拉教育交流的重要媒介,孔子学院在日常教学中可以考虑增加有关中国国情内容的推广,实现孔子学院的角色从“汉语推广平台”向“中国国情普及窗口”的转变。

  第二,加快中拉双方学历互认的进度。当前,中国尚只跟少数几个拉美国家签署了学历互认协定,要促进中拉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交流,应加快解决双方学历互认的问题。

  第三,实现中拉智库交流形式的多样化。在探索智库交流的形式方面,中拉双方智库可以尝试诸如实现资料共享、开展长期且连续性的合作研究项目等形式。同时,中拉双方智库还可以通过机制化的安排(比如签订交流协议),强化相互之间的交流。

  第四,加强智库与政府、企业之间的互动。对于地理距离相对较远的中拉智库之间的交流来说,获得一定量的资金保证尤为重要。中拉智库(尤其是中国智库)应积极加强与政府、企业、国际组织之间的互动,互动方式既可以是机制性的框架合作协议,也可以是灵活性很强的专项协议。

  第五,发挥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在中拉智库交流中的独特作用。一方面,拉美所与拉美驻华外交使团建立了广泛而友好的联系机制;另一方面,该所也与中国外交部、商务部、中联部等政府机构建立了相对固定和长期的联系机制。在未来的中拉智库交流中,拉美所的独特角色应该进一步得到利用。该所不仅可以成为拉美智库在学术研究上的合作伙伴和交流对象,而且也可以在拉美智库与中国其他智库间的交流中发挥重要的平台和组织作用。

  总体而言,中拉教育及智库交流在过去10年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这是中拉整体关系快速发展下的必然结果。可以预见,随着中拉双边关系的强化,随着中拉相互了解迫切性的提高,随着智库在中拉双方政策决策中重要性的提升,中拉教育及智库交流也将获得更加快速的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412期

计数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下载中心 | 网站地图 | 旧版网站 |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海市经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东城区张自忠路3号(北京1104信箱) 邮编:100007 电话:010-64039010

传真:010-64014011 E-mail:wang_sf@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