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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所科研人员科研成果量化年终考核实施办法
作者:时间:2005-07-19 00:00:00来源:
(试行)
2005年7月19日所务会与学术委员会通过
 
一、总则
1、依据
依据国际惯例和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2001社科人字33号)与《关于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73号)的精神,结合拉美所多年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目的
制定本实施办法旨在规范和完善拉美所科研人员年终考核工作,加强年终考核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尤其是激励青年科研人员多出优秀成果,把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标准之一,对每个职称等级制定不同考核标准,以提高全所科研工作的总体水平和质量。
3,范围
本实施办法只适用于研究系列人员。
 
二、基本要求
4,科研成果的数量要求
根据我院《关于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73号)中关于“研究员科研成果为3—5万字且每几年须出版学术著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拉美所的具体实际,研究系列科研人员应该完成的科研成果的数量是:研究员不少于3.5万字;副研究员不少于2.5万字;助理研究员不少于1.5万字,研究实习员不少于1.0万字。
鉴于所领导和研究室主任和副主任承担一定量的行政管理工作,并本着鼓励两级领导将主要精力用于“治所”和“治室”的目的,考核时可以减少20%的成果定额。
5,科研成果的质量要求
在完成的成果总量中,论文应占一定比例,其中研究员须有2篇学术杂志论文,副研究员须有1篇学术杂志论文。
 
三、科研成果的分类
6,基本分类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的相关规定,科研成果一般来说有以下13种形式,即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资料、古籍整理、教材、译著、译文、学术普及读物、工具书、一般文章、软件、论文集。
7,基本原则
科研成果是指在国内外报刊上公开发表的研究拉美及相关理论问题的成果。不是公开正式发表的出版物将不在计算范围之内。经过院、所批准的中央交办课题,以及各部委、地方的委托研究课题,成果不便或不拟公开发表的作品,可以视作科研成果。如确有必要,可由委托单位出函予以证明。
8,计划内成果和计划外成果
为保证院里和所里正常科研计划的完成,科研成果分为计划内成果和计划外成果两类。年终考核范围及成果数量要求原则上以计划内成果为主,计划外成果仅供参考。
计划内成果一般是指院所两级立项课题中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年初个人填写的科研计划表内的科研成果、所里认可的临时增加的科研任务和其它科研成果、经过院所两级批准的上级单位交办的课题、有关部委和机构的委托研究课题,等等。
9,科研成果的时限
年终考核时,研究人员须提交“有效”科研成果;所谓“有效”科研成果原则上是指本考核年度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即出版物,不得跨考核年度申报。不是出版物的“工作量”不在“有效”科研成果之列。在填报成果所发表时间栏目时,须填写本考核年度之内的时间,不得填写“完成待发表”、“待发表”等没有确定时间的模糊字样。本考核年度是指上一年度的第4季度和本年度的前3季度,即上一年度的10月1日至本年度的9月30日。
 
四、科研成果的界定
10,“论文”与“一般文章”的界定
为规范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匡正以往在填写院科研局印发的季度“科研成果登记表”时的混乱情况,根据该表中规定的13类科研成果,对“论文”(学术杂志论文)与“一般文章”的具体填写要求做出规定。
11,关于“论文”
坚持“从质量原则”,即论文是指发表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具有学术价值、有一定原创性、符合学术规范的作品;坚持“从刊物原则”,即在认定“论文”时,以发表作品的出版物的类别为考虑重要因素之一,即须是发表在规定的学术杂志名单之内(见附录);坚持“从规范原则”,即要符合同行认可的一般学术规范,例如“论文”的篇幅必须在5000字以上,须有注释,须有参考书目;被认定为“论文集”(如《拉美黄皮书》)的书中所收入的文章如果满足上述条件,被视为“论文”,否则将按其他类别对待。上述三个原则满足其一即被视为“论文”。
12,关于“一般文章”
根据“从质量原则”,“一般文章”是指既不符合“论文”也不符合“研究报告”等类别的文章,如书评、随笔、会议综述和游记等;根据“从刊物原则”,在诸如下列出版物上发表的各类作品,一般情况下也应被认定为“一般文章”:《中国社会学院院报》等内部行业性报纸,或载文少于5000字的一般性杂志(例如《世界知识》、《了望周刊》等),或地方性的一般杂志等;根据“从规范原则”,一般来说,字数少于5000字,且没有注释和参考文献的作品被视为“一般文章”。
 
五、年终考核标准
13,科研成果在年终考核中的权重
年终考核时,科研人员在完全符合院人事教育局颁发的关于“德、能、勤、绩”及其它规定标准(如党纪、国法、行政等纪律要求)的前提下,本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不同等级职称所对应要求的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的标准方可生效。不符合院人事教育局颁发的其它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即使达到了科研考核工作定额也没有参加年终考核的资格。
14,科研成果在考核等级中的权重
本年度科研成果不达标者,年终考核时“考核等级”不能评为“优秀”;
第二年度科研成果不达标者,年终考核时“考核等级”不能评为“称职”以上等级;只要有一次被评为“基本称职”,两年内没有资格竞争3%的奖励工资;
第三年度科研成果不达标者,年终考核时“考核等级”不能评为“基本称职”,而只能评为“不称职”;对第一次评为“不称职”者,停止两年一次的正常调整工资,此后连续两年考核时评为“称职”时方可调资;停发第十三个月工资;下年度只发给最低档的科研津贴;
第四年度科研成果不达标者,年终考核时“考核等级”为“不称职”;对第二次评为“不称职”者,除上述惩罚以外,三年内没有资格申报晋升职称;下年度停发档案工资中的津贴部分;下年度停发科研津贴;停发年终奖;
第五年度科研成果不达标者,年终考核时“考核等级”仍为“不称职”;
上述连续五年科研成果不达标且连续三年被评为“不称职”者,有一次向所学术委员会述职的机会,所学术委员会对其陈述予以无记名投票决定其是否还有次年的表现机会;如果没有得到投票通过,当事人须自动提出调离科研岗位;所里如没有其它合适岗位安排,限期调离拉美所。如果上述所学术委员会投票予以通过,当事人将获有第六年度的表现机会,如果第六年度科研成果仍不达标,年终考核时“考核等级”仍为“不称职”,当事人将失去所内调动的机会,而须直接限期调离拉美所。
15,科研成果展示
年终考核述职之前,全体科研人员均须按规定提交自己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在全所范围内进行公开展示;在研究室范围内对科研成果进行评析和认定,相关成果得到同行认可后视为合格;对于不提交成果、且无任何证明者,将不予认定。在对个人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时,根据“从刊物原则”,发表成果的出版物性质作为衡量科研成果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年终科研成果按照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和在其他报刊发表进行分类统计。
 
六、实施学术论文奖励制度
16,对国内发表论文与文章采取二级奖励制度
对科研人员发表学术论文实施物质奖励;物质奖励分为二个等级:对发表在国内第一级报刊的作品,每篇给予800元奖励;对发表在第二级报刊的作品,每篇给予奖励200元。对发表在国内第三级以下报刊的作品不给予奖励。
刊物的分类见附录。鉴于国内的刊物种类繁多,科研处可经常性地增加附录中的刊物名称。对于没有在附录中列出的刊物,学术委员会可临时决定其等级。
17,对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进行重奖。
对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用外文撰写的科研成果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重奖,奖励数额由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18,对转载的科研成果进行加倍奖励
对三大“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专刊转摘的文章,将实施加倍奖励的制度,即在上述三个等级奖励基础上乘二。三大“文摘”包括《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19,奖励的时间与程序
奖励的时间在每年年终考核末期进行;先由研究室统一上报到科研处;科研处予以审核与认定后上报所长办公会;所长办公会一次性讨论执行;在年度职工大会上颁发奖金。
20,对内参报告实行奖励制度
从2006年起实行“信息报送奖励制度”。每年在年初院召开“信息报送奖励大会”之后,召开拉美所“信息报送奖励大会”,对优秀内参报告进行奖励。已获得院优秀信息奖励的作品不在评比范围之内。具体奖励的程序和标准另行制定。
21,对青年科研人员实行奖励制度
每年接收毕业生进所后连续三年给予津贴的制度予以取消,代之以青年科研人员奖励制度。对青年科研人员的具体激励措施与办法,将列入所党委会议事日程,由党委会另行制定。
22,对科研成果数量与质量和性质的裁定
对科研成果的数量与质量等级和性质归属如果发生争议,由所学术委员开会予以最终裁定。
23,本实施办法的具体执行和附录名单的调整
本实施办法中,关于年终考核的实施,根据院里有关规定,由所年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学术争议由所学术委员会负责仲裁;重大事项的决定,由所务会与所学术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附录中列出的出版物名单根据往年拉美所科研人员出版物情况列出,并将根据所里的实际而由所有科研人员提议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具体调整工作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与四位研究室主任临时召开碰头会决定,日常调整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并及时公布与上网。
24,本实施办法的解释和日常协调
本实施办法由2005年7月19日所务会和所学术委员会联席会议通过,并从通过之日起执行;本实施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所务会和所学术委员会联席会议,日常协调事宜由所长办公会授权负责。
 
 
 
【附录】
拉美所关于学术期(报)刊的等级划分
 
根据报刊的性质、社会影响和学术地位的不同,拉美所实施奖励制度中将有关报刊分为如下四个等级。
第一级
第一等级主要是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影响的中央级和社科院院级刊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和《历史研究》。
 
第二级
主要是社科院各研究所主办的刊物和重点高校学报,或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其他报刊:《拉丁美洲研究》《世界经济》《世界经济与政治》《国际经济评论》《红旗文稿》《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国际问题研究》《太平洋学报》《现代国际关系》《国际经济合作》《金融与发展》《国际金融研究》《世界历史》《政治学研究》《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当代亚太》《国际贸易问题》《政治学研究》《世界经济研究》《当代经济研究》《世界地理研究》《国际战略研究》《改革内参》《议会研究》《当代世界》《经济日报》《北京大学学报》《读书》。
 
第三级
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其他中文核心期刊:《世界知识》《环球》《了望》《外国问题研究》《金融教学与研究》《外国经济与管理》《经济研究参考》《国际观察》《国际论坛》《教育与经济》《外国教育研究》《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国际政治研究》《经济学管理论丛》《外国军事学术》《科学学研究》。
 
第四级
各种国内非核心期刊(如、行业或地方性报纸),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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