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美所优秀科研成果新闻发布会的规定
作者:刘东山时间:2012-02-03 00:00:00来源:拉美所科研处
关于拉美所优秀科研成果
新闻发布会的规定
(2011年11月30日研究室建设工作会议上提议并全体通过)
为贯彻、落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加快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殿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思想库、智囊团”三个定位要求,推动拉美研究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促进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扩大我所学者的对外宣传和推介,拉美所制定《关于拉美所优秀科研成果新闻发布会的规定》,该规定的推出也是对院优秀科研成果发布制度的补充,我所从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拉美所优秀科研成果新闻发布会的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我所科研人员成果发表后,即可向科研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请研究室主任签署意见。
二、科研处对其发表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查,确认科研人员新完成的成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的优秀科研成果,即可由科研处安排时间组织召开优秀科研成果新闻发布会。如获得院里批准召开优秀科研成果新闻发布会的成果,所里就不再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拉美所优秀科研成果新闻发布会为不定期举行,随时申报,获得所里批准,即可召开。
四、发布会所需费用(嘉宾评论费、交补、餐费、背幅及海报制作费、劳务费)由科研人员课题费支出、研究室建设经费支出、学科建设经费支出或申请研究所科研经费支出;发布会一般规定为上午半天,特殊情况也可一天,中午订盒饭。发布会参加人数不作硬性规定,除拉美所科研人员必须参加外,还必须要有所外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可由研究室提供拟邀请名单)。
五、发布会要事先准备新闻通稿,发布会要有会议日程。
六、发言内容:主要介绍该科研成果主要学术观点和在学术上有那些创新,以及社会反响等。发言必须使用PPT。
七、拉美所网站要设立一个“拉美所优秀科研成果发布专栏”随时报道优秀科研成果全文或提要、发布会的综述、发言PPT和发布会的照片。
八、拉美所优秀科研成果新闻发布会相关报道及创新观点由《拉丁美洲研究》和《拉美调研》酌情刊发。
附件-2:拉美所优秀科研成果新闻发布会费用标准(参考)
拉美所科研处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