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所优秀决策信息奖励办法(试行)
作者:时间:2005-11-19 00:00:00来源:
1、为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科学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优秀决策信息是指,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后,在内部刊物上发表或通过内部渠道报送给有关部门,并为党和国家科学决策发挥作用的成果。
3、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原则上在院优秀信息奖表彰会议之后。
4、评奖范围为上一年度由我所科研人员完成(或主要参与完成)的成果。
5、评奖机构是临时性的评奖委员会(由所学术委员会及所外专家组成)。
6、请奖者在必要时应提供领导(或有关政府部门)对参评成果的批示的复印件。
7、优秀决策信息奖与优秀科研成果奖为不同的奖项。获得优秀决策信息奖的成果仍然可以参加院、所优秀科研成果奖。
8、奖项的设立原则上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
9、在院《要报》上发表的成果自动成为所优秀决策信息二等奖。获院优秀信息奖的成果自动成为所优秀信息一等奖。此类成果不占所优秀决策信息奖指标。
10、取消原来实施的《要报》稿发表后每篇奖励300元的规定。
11、本办法由所长解释。
12、本办法由2005年7月19日所务会和所学术委员会联席会议通过,并从2006年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