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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拉美所三项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06-11-16 00:00:00来源:
(2006年11月8日学术委员会会议通过)
 
      根据所长办公会和学术委员会的决定,我所将同时开展三项评奖工作:(1)2006年度拉美所优秀科研成果奖;(2)2006年度拉美所青年科研人员优秀成果奖;(3)2005年拉美所优秀决策信息奖。
       本细则自学术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一、2006年度拉美所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工作的实施细则
 
       1、奖项的数量由学术委员会根据请奖成果的多少,按一定的比例确定。
    院下拨的评奖经费为4万元,原则上1万元用于评奖活动的行政经费,3万元用于奖金(包括所优秀科研成果奖和青年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奖金)。各项奖励的奖金数额由学术委员会根据奖项的数量确定。
       2、学术委员会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获奖成果数量的130%的比例,确定各类候选评奖成果。需要与会人数二分之一的同意方能通过。
    评委的成果,分子分母各减一票。
    如果第一轮投票未能产生足够的候选评奖成果,可进行第二轮或第三轮投票。
       3、根据10月12日学术委员会的意见,下列13人组成评奖委员会。郑秉文、江时学、宋晓平、苏振兴、徐世澄、吴国平、刘纪新、袁东振、贺双荣、蔡同昌、林被甸、吴洪英、韩琦。江时学任主任,徐世澄为副主任,刘东山为评奖委员会秘书。
       4、评奖委员会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候选评奖成果中确定各类优秀成果。需要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能通过。
    评委的成果,分子分母各减一票。
    如果第一轮投票未能产生足够的候选评奖成果,可进行第二轮或第三轮投票。
        5、公示2周后,学术委员会根据公示期收到的意见,确定公示成果是否获奖。
 
       二、2006年度拉美所青年科研人员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实施细则
 
       1、根据请奖成果的多少,由学术委员会确定奖项数量及奖金。
       2、由学术委员会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各类优秀成果。需要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能通过。
    如果第一轮投票未能产生足够的候选评奖成果,可进行第二轮或第三轮投票。为了做到宁缺勿滥,不进行第四轮投票。
       3、申报所优秀科研成果奖而未能得奖的成果,也可以参评。
       4、公示2周后,学术委员会根据公示期收到的意见,确定公示成果是否获奖。
       5、未获所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自动进入青年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
 
       三、2005年拉美所优秀决策信息奖评奖工作的实施细则
 
       1、科研处已将符合评奖条件的成果公布,以发现是否有遗漏的成果。评奖委员会将直接从该目录中遴选出优秀决策信息奖。
       2、决策信息是指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在《要报》、《信息专报》、《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和本院其他一些直接报送中央的内部刊物上发表或通过内部渠道直接报送给有关部门的成果。
在本所《拉美调研》上发表的成果也可参评。
在《领导参阅》、《学术动态》和《世界社科交流》等内部交流(参阅)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不被视为决策信息。
       3、根据请奖数量,由学术委员会确定获奖成果的数量及奖金。
       4、鉴于2005年在院《要报》发表的成果已获得300元追加稿费,因此本次评奖不采用2005年7月19日通过的《拉美所优秀决策信息奖励办法》第9条中关于“在院《要报》上发表的成果自动成为所优秀决策信息二等奖”的规定。换言之,这些成果今年可参加评奖,但不是自动成为二等奖。
       5、获2005年度院优秀信息奖的成果自动成为所优秀信息一等奖。此类成果不占所优秀决策信息奖指标。
       6、评奖委员会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各类优秀成果。需要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能通过。
       7、如果第一轮投票未能产生足够的候选评奖成果,可进行第二轮或第三轮投票。为了做到宁缺勿滥,不进行第四轮投票。
       8、公示2周后,学术委员会根据公示期收到的意见,确定公示成果是否获奖。
       9、优秀决策信息奖的评奖活动今后将每年4月(或5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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