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待经济与人类发展的态度
○他们是否把满足人类需求放在经济增长之上?
○专制国家把人民沦为乞丐,无法促进人类的发展。只有通过实践,给予人民发挥积极作用的更多空间,才能实现人类的发展。他们明白这一道理吗?
4.对待国家主权的态度
○他们反对外国军事干涉、建立军事基地以及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吗?
○他们重新夺回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控制权吗?
○媒体霸权至今掌控在保守势力手中,他们在努力寻求这一问题的解决方式吗?
○他们鼓励保护民族文化传统吗?
5.对待女性作用的态度
○他们尊重并且鼓励女性发挥积极作用吗?
6.对待各种歧视的态度
○他们在不断消除性别、种族、宗教等方面的歧视吗?
7.对待生产方式的态度
○他们通过改变生产方式继续增加社会财富,并鼓励工人积极参与生产管理吗?
8.对待民众行动主义的态度
○他们动员工人和民众采取行动以强化他们的权力吗?
○组织良好、政治性强的民众能够弱化原有的国家机器,推动改革进程,它们明白这一点吗?
○他们了解人民是先锋队而不应身处二线吗?
○他们倾听人民的声音并让人民发言,以及依靠群众纠正前进道路中的失误吗?
○他们让人民拥有资源并管理社会吗?
○他们力争让人民当家作主,在政府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吗?
假如作为基础的文化、经济条件尚未完备,我们如何以国家为起点,向共产主义的地平线迈进?委内瑞拉副总统阿尔瓦罗·李耐拉(Alvaro Garcia Linera)曾提出这样的问题并给出答案。我们可以采取三种方式:(1)努力培育社会自治组织;(2)扩大工人阶级的基础与工人运动的自主权;(3)有效管理各种形式的国有与集体经济。李耐拉认为,没有必要通过控制民众运动与民众组织来实现以上目标。
四、21世纪社会主义的理念与取向
向共产主义地平线迈进的步伐是否存在?我们认为拉美地区已经迈出了重要的步伐,特别是在委内瑞拉这一国家。
1.独特的社会主义
2005年2月,查韦斯在巴西阿雷格里港举行的“世界社会论坛”的闭幕式上首次提出他的目标是超越资本主义并建设社会主义,并强调不会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否则将重蹈苏联的覆辙。他清晰地阐明了自己提出的社会主义与苏维埃社会主义的区别,批评斯大林背离党的宗旨,导致一党专制。“一切权力归苏维埃”最终演变为“一切权力归于党”,这就是为何苏联解体之时工人没有到街头捍卫这一政权的真正原因所在。
“21世纪社会主义”这一术语的提出是为了把这种社会主义与苏联和东欧模式的社会主义区分开来,并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要素:经济转型、政治参与式民主、社会主义价值观以及全体成员的博爱、团结和平等。对查韦斯而言,社会主义必须是适应本国现实的民主政权。这是一种新型的生产和消费体制,这种制度必须建立在各种民众组织之上,通过社会机构、合作社、自治组织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1999年,委内瑞拉制宪大会通过的宪法明确强调公民应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无论对个人还是集体而言,积极参与是全面发展的保障。宪法中多个条款都涉及这一内容,最全面的阐述是第62条,强调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是保障个人与集体全面发展的必要方式,国家和社会有职责和义务为公民参与提供便利条件。第70条又强调了公民参与的具体形式:自治、合作社、民主决策、参与各级预算等。
在地方管理方面,公民可以参与决策、预算和审计。市级层面设立地方公共决策委员会(LCPP),政府机关代表和社区代表共同参与决策,但政府机关与社区代表的比例为49%对51%,清晰反应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的政策倾向。然而,如果不为公民参与提供合适的空间,这些规定不过是一纸空文。为此,查韦斯先是提出成立社区委员会,后又建议成立工人委员会、学生委员会以及农民委员会等,使民众真正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
2.社区委员会
委内瑞拉政府的革命性措施之一就是推动成立基层自治组织--社区委员会(Communal Council)。这一委员会的前身是另一种组织形式--分队(Platoon),后者保障了查韦斯在2004年大选中的胜利。
2004年大选前,支持查韦斯的政党无法保证大选的胜利,而且查韦斯必须取得大胜才能让反对派接受大选结果。因此,他领导成立了一种新型的公民组织,支持他的所有民众能够积极参与大选活动,尽可能获得更多的选票。这一做法首先是在全国的支持者中成立分队。每分队由10名成员组成,每位成员负责联系10名选民,共负责100名选民,并要求成员拜访每一个选民家庭,让其了解大选中击败反对派的重要性。
这一方式使得成千上万的支持者在大选中不需依靠党派的领导,独立从事具体的政治任务。正是由于这种策略,反对派三次推翻查韦斯政权的企图最终大败,查韦斯的得票数高出对手200多万张,保障了委内瑞拉的革命能够继续前行。
大选之后,政府曾打算把选举分队改为社会分队,但是他们后来发现有必要把政治选举组织与公民参与组织区分开来,社区委员会便应运而生。这种小规模的组织在拉美地区先前从未存在,人口稠密的城市每200-400户家庭成立一个委员会,农村地区是50-100户,原住民区域甚至更少。
这一做法旨在鼓励民众在小范围内更多地参与管理自己的事务,经过广泛讨论与成功实验之后在全国普及。委内瑞拉的人口2600万,拥有约5.2万个社区。每个社区选出一个机构来发挥政府的作用,这一机构就被称为社区委员会。
社区委员会成员由每个社区居民大会推选。委内瑞拉民众拒绝使用“代表”(representative)一词,因为这一词语在资产阶级的代议制中具有贬义。代议制的候选代表大选期间光临社区许下豪言,当选后踪迹全无。因此,民众使用另一词汇“代言人”(spokesperson)称呼当选成员。当民众不再信任这些代言人,他们也就停止为这一社区代言。
历史上也曾出现过非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制度,当选代表不仅不脱离选区,而且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这种制度在1871年的巴黎公社、俄国革命前期以及民族解放战争中的南斯拉夫等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进行过此类实践。马克思认为,巴黎公社的代表制度显现了一种新型国家的雏形,超越了传统的资产阶级代议制,具有重要意义。
这种代言人制度的目的是废除资产阶级的代议制,保障选民与各级决策机构的直接联系。鉴于目前城市的规模,工人与公民直接参与社会和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在现实中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需要代言人充当基层社区与行使政府职能机构之间的桥梁。
这一制度不仅与资产阶级的民主代议制不同,而且能够保障工人与多数民众而不是精英分子行使权力以及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代言人必须善于汇聚选民的观点,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创造性地制定政策措施。同时,他们应当善于谈判与调解,因为工作中总会出现其他社区比自己社区更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称职的代言人应有能力说服自己社区的选民理解为何优先解决其他社区的问题。然而,假如选民认为代言人不能为他们真正代言,可以并且应当对其进行罢免。
3.民众权力不仅限于社区委员会
社区委员会属于地域性民众组织,只是民众行使权力的一种方式。鉴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众的权力不仅体现在社区,而且也应体现在单位与各种利益群体之中。
为了解和参与单位的决策,工人们应组织起来,不仅维护自己的当前利益,而且要提升整个社会生产者的状况。作为挣钱人,工人的目的就是为自己的劳动力争取更高的报酬。作为社会生产者,工人们就要为社会的发展方向与单位的未来建言献策,以使本单位的产品和服务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并积极参与自己相关领域的地方和国家规划。这些对社会的高效发展尤为重要。
工人委员会应代表所有工人,无论他们是否是工会成员。不仅在生产和服务部门,还要在手工艺人、小农和自谋职业者中成立各自的委员会。此外,各种不同社会群体或行业组织,如学生、青年、残疾人、环保人士以及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行业,也可以成立各自的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
4.构建新型的政治制度
这一民众直接参与制度不应局限于小范围的实践,而应当超越社区和工厂,参与更广泛的地方管理,直至在国家事务中行使公民权力。工厂也应如此,不仅建立车间委员会,也应当成立公司与产业委员会。这些公民权力不同的表现形式保障了公民能够参与社区和社会事务的决策过程。因此,构建一种能够超越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新型代表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
这样的新型政治制度是一种自我管理的政府,小范围的直接民主与各级选举产生的代言人大会相辅相成,代言人大会同时管理不同政府机构。
社区委员会之上的机构被称为公社(Commune),不同社区在公社中共存,拥有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理想以及相同的经济职业,自我发展与自我管理,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变化。
公社的经济立足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足够的资金支持,较少依靠外部资源在公社内从事生产活动与服务,拥有各种区内可利用资源,满足内部需求并支付自己的开支。每一个公社都应通过社区组织、合作社以及其他创新的方式,致力于建设一种新型的生产和消费的公共制度,体现公民对社会生产的管理权。显然,公社的重心之一就是为社区与国家财富提供生产或服务。
每一公社都应建立多家公司,使用当地劳动力为当地居民生产产品与提供服务,主要包括面包店、市场、运输公司、自来水公司与加油站等。为了进行生产和服务,就要根据当地的特征和需求,允许公民参与制定公社发展计划,完善各种生产部门的流通体制和商业化,最终实现盈利。
此外,公社应当建立自治政府,市政厅要把大部分功能与公务管理逐渐向公社转移,市长办公室保留的仅有功能就是支持这一变革。公社的物质与精神状况要保障生产的发展并能满足居民的物质、社会、文化和其他集体需求,动员民众广泛参与,积极发挥公社发展规划的功能。
为了确保公社的立法功能,每一公社都要成立议会,公社成员可以在此行使决策权。议会成员由公社内的社区委员会、工人委员会与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代言人组成,起到公社民权大会(Assembly of Popular Power of the Commune)的作用。公社民权大会未来应当主导成立公社政府,建立各种机构和组织,行使市政厅转移而来的社会管理权力。此外,民权大会还应选举代言人在宪法规定的行政、司法、道德和选举4个权力机构任职。这些当选代表如不能履行职责,可以被召回并被问责。
公社的规划委员会应鼓励民众参与制定社区政府的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这些规划应借鉴其他地区的发展计划,同时纳入国家战略发展规划。公社银行负责管理公社政府的各种资金。国家在资金分配时应保证公平,资源匮乏、长期被国家忽视的公社应得到更多拨款。
公社政府应当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民众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与机制监督政府提供的服务质量,民众有权罢免行为受到质疑的官员。年度计划、收支账目、公务员的录用、工程招标等一切公共事务都要公开透明,也构成公社政府的一大特征。
公社的建设过程就是政府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分配权力与资源的过程,鼓励公民的积极参与。这一切措施将会强化而不是弱化中央政府,因为地方持续发展、公民更加满意、更完善的惩治腐败工具,以及所有州长与市长,无论赞成与否,都要接受公民的监督,都将使中央政府更为强大有力。
(译者单位: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