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毒甘油案”巴拿马方败诉
作者:王方时间:2011-06-09 15:15:51来源:环球时报
审理数年的“中国毒甘油”案6日在西班牙落幕,原告巴拿马方败诉。2003年,巴拿马国家医疗保险局从巴塞罗那一家公司进口食用甘油,用于生产止咳糖浆。结果西班牙公司提供的是从中国购买的廉价工业甘油,造成服用止咳糖浆的200多名巴拿马人死亡。
据西班牙《国家报》7日报道,西班牙皇家法院6日宣布了审判结果,巴拿马国家医疗保险局的律师随后表示,将继续上诉至马德里高等法院。
2003年1月,巴拿马梅蒂康进出口公司受巴拿马医疗保险局委托,为制造咳嗽糖浆采购9000公斤甘油原料,但价格要“非常便宜”。西班牙巴塞罗那拉斯非尔化工原料公司接下这笔单子,并找到一家报价低廉的中国公司,与中方签订供货合同。
2003年7月,9000公斤甘油从中国江苏省泰兴市一家小型化工厂运出。在甘油的铁桶上均印有“TD甘油”标志,即工业用油。这些甘油经过长途辗转到巴拿马后已经过期,但巴拿马检验公司认为“油脂含量符合标准”。于是梅蒂康公司将甘油的保质期全部改为2007年。随后,这些甘油被送到制药厂,制作止咳糖浆。
2006年4月,26万瓶有毒咳嗽糖浆流入市场,至少200人中毒死亡,死者大多是获得免费医疗的平民。事发后,巴拿马政府震怒,下令逮捕梅蒂康公司老板等多人。由于承担生产咳嗽糖浆的工厂系巴拿马国家医疗保险局委任,愤怒的民众纷纷把矛头指向政府。
西班牙皇家法院在审判书中称,对进口商品检查的责任在于进口商而不是出口商,巴塞罗那公司在这次国际买卖中只是一个中间商,因此巴塞罗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