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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版“对拉政策”的三点新意

作者:周志伟  时间:2016-11-28  来源:环球锐评

20161124日,中国政府发布第二份《中国对拉美和加勒比政策文件》,为习近平主席本次“拉美行”划上圆满句号。对比200811月的首份对拉政策文件,新版文件全面阐述了新时期中国对拉政策的新理念、新主张、新举措,体现出中国政府对国际局势的研判、中拉关系基础的认识、中国对拉美政策的把控等多方面新意。

新意之一:对国际格局的判断精细。

与首份对拉政策文件相仿,新版政策文件强调当前世界处在“历史性变革”阶段,多极化和全球化不断深入。不同之处在于,新版政策文件特别强调“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崛起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与此同时,在文件的第一部分很明确地指出“拉美和加勒比地区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重要组织部分”、“拉美和加勒比作为一个整体,是国际格局中不断崛起的一支重要力量”。这种表述不仅拉近了中拉之间的距离,而且也阐释了中拉“命运共同体”的深刻含义,即中拉双方具有“维护历史潮流”的共同责任和使命。

新意之二:对中拉关系发展脉络全面把握。

在新版的政策文件中,总结了自2008年中国制定首份对拉政策文件以来中拉关系的高效推进:从“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倡议的提出,到“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的建立;从“五位一体”、“命运共同体”合作愿景的提出,到“1+3+6”务实合作框架和“3×3”产能合作模式的设计,中拉关系的高效推进不仅反映出双方强劲的合作意愿和动力,而且更充分证实了中拉关系具备“提质升级”的牢固基础。

新意之三:中国对拉美地区政策有创新。

2008年版相比,新文件在阐述对拉政策中增加了新的政策主张和举措。比如,增进中拉人民心灵相亲相近,促进世界不同文明和谐共存;深化南南合作,巩固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全球治理改革,共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推动中国的优质产能和优势装备对接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需求,帮助有需要的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扩大跨境本币结算、商讨人民币清算安排;探讨建立能源资源产品长期供货、本币定价和结算等机制;扩大中拉在信息产业、民用航空、民用核能、新能源等高技术领域合作;中方愿在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提出、同意和主导的原则下同相关域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开展三方发展合作,等等。

这些政策新内容进一步贴近拉美国家的发展需求,体现了中国兑现“与拉美实现发展战略对接”的承诺,不仅能提高拉美国家对政策文件的“接受度”,而且也能增加中拉落实合作的效力。

中国政府公布的对拉政策新文件是基于全球和地区新格局、中拉关系现状而做出的政策更新,显示了中国与拉美交往坚持尊重、平等、多元、互利、合作、开放、包容和不设条件原则,努力推进中拉“共同发展”、构建“命运共同体”的合作意愿。在新的政策文件的指导下,中拉关系不仅将呈现更大的活力,也将更具可持续性。

(作者为“环球锐评”特约评论员、中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