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系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时间:2015-05-06 00:00:00来源: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2015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现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就我系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原则上其初试分数不低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2015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所划定的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5月6日上午10:00
2.复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3号东院西楼拉美所二楼圆桌会议室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成绩200分,12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含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和听力)50分。
(四)须携带的材料:
1. 二代身份证;
2. 博士初试准考证;
3. 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体检用);
4. 档案单位开具的政审材料(含本人现实表现,加盖人事或党组织部门公章);
5. 往届生携带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入学时交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五)政审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于5月15日之前完成。
5月7日上午,通过复试人员到系里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须由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在认真制订复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全面地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并在拉美所网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七)招生监督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64039017
2.研究生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120。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