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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正义论的批判与反思

作者:余斌  时间:2021-04-23  来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2020年第6期

一、喧嚣的空间正义研究

一些西方学者挑起了空间正义研究的话题,甚至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国内也有不少学者跟风而去。截止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知网上检索,以空间正义为主题的中文学术期刊文章有457篇,研究生学位论文有152篇,其中博士学位论文有25篇,国内会议文章26篇,报纸文章16篇,学术辑刊15篇,特色期刊25篇。

有人提出,西方学者“进行空间研究的目的,是实践性的具体探索改造现实世界、建构更合理空间生活、确立空间正义的可行路径,‘减少阶级、种族、性别以其他不同社会权力源泉的压迫和不平等。’”并认为,“在财富、阶层等不平等日益通过住宅等空间差异、空间隔离得以再生和表现的情况下,社会空间结构中的弱者只有通过有组织的集体行动,才可能现实地改变这个社会的空间不平等、空间不正义等现象。”对此,有人认为,“随着全球化、城市化以前所未有的强度、广度、深度展开,大量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不断聚焦于空间,形成了普遍性的空间正义理论呐喊和实践诉求,驱使人们多角度深入探讨和解析它们。”但是,既然这些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只不过是由于历史的发展而聚焦于空间,那么空间正义问题就只是这些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发展的结果,而不是这些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出现的原因,从而诉求空间正义恰恰是本末倒置,是妄图在不消灭原因的前提下消灭结果。另外,如果弱者可以通过有组织的集体行动改变空间不平等的现象,那么他们就不能同样改变阶级间的不平等的现象吗?而如果阶级间的不平等消除了,还有可能存在空间不平等吗?如果弱者的有组织集体行动不能消除阶级间的不平等,那么空间不平等能够改变吗?

美国学者世界著名城市思想家索亚(又译苏贾、索杰)提出:“空间的正义性是说,地理可能是不正义、不公正的,你可以说这个地理比那个地理更正义些,比如,苏州的地理就比北京的要正义的多(因为北京比苏州拥堵)。这就是空间的正义性。”按照这种说法,麦粒磨粉再发酵烤面包比直接煮麦粒饭麻烦得多,麦粒饭也就比面包正义了,从而吃面包而不直接吃麦粒饭就陷入食物不正义了。如果有人觉得食物正义荒唐的话,那么上述空间正义同样荒唐;如果有人认为,可以在承认空间正义的同时承认食物正义,那么他大概就会赞同资本家以食物正义的名义给工人吃价廉的马铃薯而不吃面包以压低工资了。

索亚还提出:“正义是一种法律术语。如果一个人做了坏事,我们怎么可能说他是正义的呢?那是对正义的抹杀。法学学者在很广泛的意义上谈论的正义就是在评判的时候要公平、平等、诚实。”但是,谁来评判事的好坏,谁来评判平等,从而谁来评判正义呢?历史上工人阶级不顾法律的规定举行罢工要求缩短工作日,从当时的法律上讲正是做了坏事,从资本家的角度来看也的确不是正义的。但是,法律最后还是让了步,不仅十小时工作日法案通过了,后来还通过了八小时工作日法案,能够说法律的让步从而法律的新规定是不正义的吗?就空间问题而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曾经提到:“英国的医生曾异口同声地宣布,每人起码要有500立方英尺的空间才能持续地工作。”但是,由于担心“法律关于工场中的每个工人应占有必要空间的强制规定”会“会动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基”,“因此,工厂立法在500立方英尺的空间面前碰壁了。卫生机关、工业调查委员会、工厂视察员,都一再强调500立方英尺的必要性,又一再述说不可能强迫资本接受这一点。这样,他们实际上就是宣布,工人的肺结核和其他肺部疾病是资本生存的一个条件。”难道法律在资本面前的这种退缩也是正义的吗?从索亚的如此幼稚的正义观引伸出来的空间正义,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而且在工人的工作场合,空间狭小并不是唯一的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还指出:“社会生产资料的节约只是在工厂制度的温和适宜的气候下才成熟起来的,这种节约在资本手中却同时变成了对工人在劳动时的生活条件系统的掠夺,也就是对空间、空气、阳光以及对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设备系统的掠夺,至于工人的福利设施就根本谈不上了。”因此,如果空间正义论者可以针对空间狭小提出空间正义,甚至由此提出马克思的空间正义思想,那么他们同样应当提出空气正义、阳光正义、人身安全正义、健康正义和福利正义,但是,请他们千万不要提出马克思的空气正义思想、阳光正义思想等等,如同空间正义思想一样,请他们不要把马克思没有说出的字眼扣到马克思的头上。

西方空间正义论者自以为有了重大发现,甚至可以超越马克思了。“列斐伏尔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是建立在经济决定论的基础之上的,这种批判缺乏对空间统治问题的关注。因此,他将马克思的人的历史解放推向人的空间解放,把自己的空间理论推向实践,提出‘城市权’的主张来实践自己空间革命的思路——‘城市权应该主张公开公平地参与所有生产城市空间进程的活动;利用城市生活的优势,尤其是市中心的优势,避免空间上的隔离与限制;提供满足基本需求的各种城市服务(其对象不仅包括工人,也包括移民、边缘人甚至特权者)。’”这里,城市服务的各种对象如工人、边缘人和特权者实际上就是划分为不同阶级的对象,在存在阶级的社会里谈解放哪怕是空间解放难道不是荒唐的吗?即便撇开阶级不提,这里只关注城市权的公开公平而漠视城乡差别的存在,不致力于消灭城乡差别,又如何能够超越要求消灭“三大差别”的马克思的“人的历史解放”呢?至于空间正义论者认为,“我们每天城市生活的运行方式产生了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这些关系依次表明我们身处社会资源在空间上不平等和不公正分配的城市之中。众多由空间不平等和不公正造成的社会弱势群体要求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权力”,这完全是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社会弱势群体不是由空间不平等和不公正造成的,而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现代城市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而资本的原始积累来源于对劳动者的直接剥夺,一些原始积累甚至是在城市之外完成的。不平等的权力关系是由不平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占有决定的,而不是由城市生活的运行方式产生的。难道在城市之外,就没有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存在吗?

也有西方学者如马尔库塞认识到,“仅仅关注空间是非常危险的:很多空间性问题的根源在于经济、社会、政治等领域,空间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其实,空间有它的物质载体。空旷的原野上的空间以土地为直接载体,楼房里的空间以房屋为载体,不占有相应的物质就不能占有相应的空间。因此,与其讲空间正义,不如谈空间载体占有方面的正义。至于哈维所谓“那些支配着空间的人可能始终控制着地方的政治,即使对某个地方的控制要首先控制空间”的说法,不过是对占有生产资料即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人也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这一唯物史观的蹩脚表述。

有人提出,要复兴空间正义,必须如何如何,但是,空间正义曾经存在过吗?如果不曾存在过,谈何“复兴”呢?此人还如此截取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即“必须这样安排周围的世界,使人在其中能认识和领会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使他能认识到自己是人。……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然后提出“此为马克思主义空间正义观的圭臬!”在这里,他先把世界缩减成环境,再把环境缩减成空间。而被他截断的完整的话语是这样的,“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显然,如果把环境缩减成空间,那么人的性格就是由空间造成的,还有比这更荒诞的吗?空间正义的帽子是不能这样荒诞地扣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头上的。

空间正义论者认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处在全球空间生产布局的核心位置,相反发展中国家处于全球空间布局的边缘地位,因而必然受到发达国家的剥削与压迫。”但是,马克思曾经指出:“资本家所以是资本家,并不是因为他是工业的管理者,相反,他所以成为工业的司令官,因为他是资本家。”同样地,发展中国家所以受到发达国害的剥削与压迫,并不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处于全球空间布局的边缘地位,相反,发展中国家所以处于全球空间布局的边缘地位,因为发展中国家受到发达国家的剥削与压迫。可见空间正义论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本末倒置的思维方式。

有人引用哈维的话:“对级差地租的更加普遍的追求产生了资本投资强度上的地理差异,常常会确保资金充足的地区越来越富,而资金贫乏的地区则相对越来越穷。不管怎样,级差过程是纯经济的,同时又是生态的、社会的。”进而提出“这种空间资本化运作的结果,必然使原来房地产产权的拥有者更加暴富,让进城务工的新增市民须以更高昂的代价求得栖居空间,甚至一辈子成为房产权的债奴。”但是,级差地租属于土地占有者而不属于资本家,不存在资本家追求级差地租的问题,至多只能说存在一部分没有作为级差地租落入土地占有者手中的超额利润可供资本追求,而各路资本竞相追求的后果只能是抬高地租,消除超额利润或者说将超额利润尽数转化为地租。显然,哈维不理解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土地占有者、资本家和工人三大阶级以及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如何在前两者之间分配的,这些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堪忧的西方学者的观点根本不能作为理论依据。

另外,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1887年第二版序言中指出,“大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解决‘住宅问题’的办法的核心就是工人拥有自己住房的所有权。但是,近20年来德国的工业发展,对这一问题作了一个十分独特的解说。”恩格斯指出,工人应当购买自己的住房这种思想本身,“是建立在我们已指出的蒲鲁东的那个反动的基本观点之上的”。针对“赎买出租住房并把住房所有权转交给原来的承租人”的主张,恩格斯指出,这“根本不能触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大工业和城市的当前发展情况下提议这样做是既荒谬又反动的;重新实行各个人对自己住房的个人所有权,是一种退步。”这表明,愤慨于房奴处境而主张的空间正义只是蒲鲁东主义即小资产阶级的主张。马克思主义的关注点始终是“由上升到政治上独占统治地位的无产阶级以社会的名义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事实上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自然就不会有所谓的空间资本化运作了。但是空间正义论者甚至并不反对资本主义,“无论我们进行社会运动还是城市运动,终极目标都不是为了追求利润,而是为了建设适合生活的环境,而利润只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这就需要我们的城市理论围绕城市权发展出一种更为一般的原则,由此表达出更具普遍性的多数人对空间正义的渴望和要求。”这里的利润代表的就是资本,可见,空间正义论者指望资本可以作为实现空间正义的一个手段,索亚甚至对中国学者说:“你们将创造一个新的资本主义。可能你们会让它更正义。”

二、诉诸正义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做法

有人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城市建设工业化、空间生产资本化的批判,为我们在新形势下研讨与澄明空间正义问题,留下了科学而深刻的致思理路。”但是,诉诸正义不是马克思主义尤其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做法。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对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和不公平、对‘理性化为无稽,幸福变成苦痛’的日益觉醒的认识,只是一种征兆,表示在生产方法和交换形式中已经不知不觉地发生了变化,适合于早先的经济条件的社会制度已经不再同这些变化相适应了。”空间正义同样只是一种征兆,一种表明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关系已经不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的征兆,根本谈不上“科学而深刻的致思理路”,而且同类征兆比如《资本论》第一卷中提到的生产供穷人消费的食物时的掺假问题(显然可以从中引出食物正义之类说法)等等,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就已经揭示过很多了。

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谈到他对国际工人协会的原则宣言和临时章程的修改时指出:“我必须在章程导言中采纳‘义务’和‘权利’这两个词,以及‘真理、道德和正义’等词,但是,对这些字眼已经妥为安排,使它们不可能造成危害。”显然,今天中国的一些学者和期刊跟着西方学者大谈正义,甚至荒诞的空间正义,只会使“正义”这个字眼造成危害。例如,有人认为,“社会正义原则的本旨,在空间生产中,是维护多数和保护少数、强调和谐一致与尊重个性自由的辩证统一。”但是,在阶级社会里被剥削被压迫的是多数,剥削和压迫的是少数,所谓维护多数和保护少数,其实就是鼓吹阶级调和,所谓尊重个性自由就是尊重剥削者的剥削自由。

有人提出,“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基于这样的正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空间正义论域无论是对非正义现象的批判,还是对其成因分析,都牢牢立足于生产方式进步与否的考量,去揭示空间正义状况与生产方式的正相关性或同构性,尤其注重从空间人权与空间要素产权的关系展开问题的解释。”这里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对马克思写下的那句话的误解,其次,即便那句话没有问题,那么正义只是跟生产方式相关,而跟人权和产权没有直接关系,无法从中引伸出对人权和产权的特别注重。事实上,马克思那句话的上文写的是“同吉尔巴特一起(见注)说什么天然正义,这是毫无意义的。”其下文写的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奴隶制是非正义的”。这句下文实际上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雇佣劳动制是正义的,从而这一雇佣劳动制必然导致的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一致的两极分化的结果也是正义的。这不是在批判资本主义而是在赞美资本主义,并且否定了前面一些人对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生活空间狭小的空间不正义的批评。同时,它也表明,在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资本主义制度也是非正义的,正如美国南北内战时,南方奴隶种植园主对于北方的看法一样。显然,上述正义观决不是马克思的正义观,事实上,它只是马克思对“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的正义性”即生产当事人的正义观的一个客观描述,因为“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更重要的是,此人在前面把“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作为“马克思主义空间正义观的圭臬”,那里并没有提到“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问题,这岂不是让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的空间正义观互相冲突或者说互相排斥了?

马克思指出:“在雇佣劳动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平等的或仅仅是公平的报酬,就犹如在奴隶制的基础上要求自由一样。你们认为公道和公平的东西,与问题毫无关系。问题就在于:一定的生产制度所必需的和不可避免的东西是什么?”相比之下,此人却认为,“空间生产和享用的权益单向度地朝资本强势者聚集;而空间生产义务及空间享用的负效应担责却多向度地朝全社会扩散,让广大非受益者一并承担,形成空间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非正义事实。此类空间权益格局背离了向‘最不利者’倾斜的正义原则,形成向‘最有利者’集中的非正义性。”这种看法也是“与问题毫无关系”,在工人受剥削的资本主义社会里,甚至在此前的劳动者同样受剥削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难道存在过向“最不利者”倾斜的正义原则吗?难道劳动者受剥削和承受苦难不是剥削社会里不可避免的么?恩格斯曾经在《雇佣劳动制度》一文中写道:“在伦敦东头有许多行业,劳动的繁重程度和所要求的熟练程度同瓦工及其下手完全一样,但是他们挣的工资还不到后者的一半。为什么呢?只是因为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使一部分工人能够保持较高的生活标准作为衡量他们的工资的尺度,而另一部分工人由于没有组织、没有力量,不但必须忍受雇主的不可避免的侵夺,而且还要忍受雇主的任意的侵夺,他们的生活标准逐渐降低,他们学会了怎样靠越来越少的工资生活,于是他们的工资就自然而然地降低到他们自己学会了将就的那个水平。”在这里,恩格斯没有说什么伦敦东头处于边缘空间,没有认为伦敦东头这个空间权益格局具有非正义性,没有诉诸空间正义,而是提出把工人组织起来,强调工联对于工人的意义:“如果没有工联的抵抗手段,工人甚至连按照雇佣劳动制度规则应得的也得不到。资本家只是由于害怕他眼前的工联,才会不得已而付出他的工人的劳动力的全部市场价值。这需要证据吗?请看看付给大工联会员的工资,再看看伦敦东头这个贫困的死水坑中的无数小行业所付的工资吧。”

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发现空间正义论者特别是西方空间正义论者并不要求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而是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缓解一些不公平不平等的现象,从而才会纠结于空间正义,这种改良主义的主张也反映出空间正义论者对资本主义崩溃的恐惧。马克思在《不列颠的金融。——普雷斯顿的骚动》中谈到普雷斯顿的资本家运用诡计,动用警察和军队以及颁布镇压法令来压低工人工资,进而引发工人集会抗议时写道:“伦敦大多数报刊都谴责普雷斯顿企业主的行为,但不是出自正义感,而是出自对可能发生的后果[的恐惧]。这些报刊担心工人阶级现在开始明白,压迫他们的单个资本家是以整个[国家]机器为后盾,为了打击前者,工人阶级[一定]要惩处后者。”显然,空间正义论者如果真的要讲正义,那就应当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样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夺取政权,彻底解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已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问题。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空间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曾经提到过空间,把这些论述汇集起来与空间正义论者的观点加以对比是十分有益的。

马克思在《评奥格斯堡〈总汇报〉第335号和第336号论普鲁士等级委员会的文章》中写道:“有哪种新要素能使省的利益的代表突然变成全国利益的代表,并且使他们的特殊活动具有普遍活动的本质呢?显然,只有集会的共同地点这种要素。但是,难道抽象的空间本身能够给具有性格的人以新的性格,并且使他的精神本质发生化学分解吗?如果我们指望空间本身具有这种起组织作用的灵魂,特别是因为各等级现存的分离状态在委员会会议上也从空间上得到承认和表现,那么,我们就是推崇极端唯物的机械论。”显然,以为抽象的空间本身能够承受正义这样的价值观,就像以为空间本身具有灵魂一样,至多不过是一种极端唯物的机械论,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

除了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工人的工作空间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注意到了工人的生活空间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写道:“任何一个公正的观察者都能看到,生产资料越是大量集中,工人就相应地越要聚集在同一个空间,因此,资本主义的积累越迅速,工人的居住状况就越悲惨。”有人据此认为,这是“马克思在深刨空间生产非正义性祸根过程中,展示了这一现象侵害人权的直观性、尖锐性特征”,“换言之,在资本主义社会,房地产等空间资源产权化越彻底、资本化越强势,工人阶级和劳苦大众栖居空间的人权状况就越糟糕。”然而,马克思在这句话的上头是这样写的:“最勤劳的工人阶层的饥饿痛苦和富人建立在资本主义积累基础上的粗野的或高雅的奢侈浪费之间的内在联系,只有当人们认识了经济规律时才能揭露出来。居住状况却不是这样。”因此,最根本的问题是工人们的饥饿痛苦而不是居住问题。而就在这句话的前面的脚注中,马克思引用西蒙医生的卫生报告指出:“应该记住,缺乏饮食是极难忍受的,而饮食的严重缺乏通常总是跟随在其他方面的不足发生之后。……衣服和燃料比食物还缺。没有足够的抗寒能力;居住面积狭小到了引起疾病或者加重疾病的程度;家具器皿几乎一无所有;甚至保持整洁也成了过于破费和难于办到的事。”我们看到,居住即空间问题排在饮食、衣服和燃料之后,工人们为了保证食物、衣服和燃料的消费,只能牺牲居住空间。即便空间正义论者通过空间正义能够让工人们免费居住较大的房间,但是,工人们同样没有足够的食物、衣服和燃料,而在这个较大的空间里保持整洁会更加破费和难于办到,从而它只会是一个肮脏的空间。显然,如果空间正义论成立,那么只讲空间正义而不讲整洁正义、家具正义、燃料正义和衣服正义是远远不够的。

有人引用马克思的话即“资本按其本性来说,力求超越一切空间界限。……力求在空间上更加扩大市场,力求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时认为,“此处被消灭的‘空间’,指的是没有被人为改造过的各自独立的地域性自然空间。”但是,在他所省略的部分里,马克思写道,“因此,创造交换的物质条件——交通运输工具——对资本来说是极其必要的:用时间去消灭空间。”显然,从改善交通运输工具的角度去理解,那么这里的“空间”就不会是“没有被人为改造过的各自独立的地域性自然空间”。实际上,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的说法:“随着交通运输工具的变化,旧的生产中心衰落了,新的生产中心兴起了。(此外,远距离运输比近距离运输相对地说要便宜得多。)在运输工具发展的同时,不仅空间运动的速度加快了,而且空间距离在时间上也缩短了。”我们可以从中理解到,所谓“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指的就是“空间距离在时间上缩短了”,而不是要人为地改造各自独立的地域性自然空间。

对于资本在“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上的作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赞同的,是把它看作资本的积极作用的。例如,恩格斯青年时曾经在《不来梅通讯》写道:“用两周时间可以从德国的任何一个地方到达纽约,从纽约出发用两周时间可以游览合众国的名胜,再用两周时间又可以返回家园,这已是指日可待了。有几列火车、几艘轮船,事情就可以办到。自从康德把时间和空间范畴从思维着的精神的直观形式中独立出来,人类便力图在物质上也把自己从这些限制中解放出来。”那么,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之后,社会主义社会也会继承下来这种在交通运输上强大的生产力。由于这种强大的生产力的后果必然是人类的生产生活会相对集中在一些互相之间存在一定距离甚至较长距离的城市或区域里,而不会在空间上平均分布到每一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从而这种不平均的分布状态是与生产力的发达相适应的状态,不能用空间不正义来否定它的。问题只是在于如何消除这种状态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会造成的城乡差别和工农业差别。对此,列宁曾经指出:“社会民主党人是善于珍视充满朝气和文化发达的大中心的历史功绩的。他们坚决反对把一切人口特别是农民和农业工人束缚在一个地方,这就是明证。……但是,完全肯定资本主义社会大城市的进步性,丝毫不妨碍我们把消灭城乡对立当做我们的理想(并且列入我们的行动纲领,至于无法实现的理想,还是让给司徒卢威和别尔嘉耶夫先生吧)。说这样做就是抛弃科学艺术的宝藏,是不对的。恰恰相反,为了使这些宝藏为全体人民所享用,为了消灭千百万农村人口同文化隔绝的现象,即消灭马克思所正确指出的‘乡村生活的愚昧状态’,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现在,已经有可能把电力输送到遥远的地方,运输技术已经非常发达,只须花较少的(同现在相比)费用就能以每小时200多俄里的速度载运旅客,因此,要让大体上平均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全体居民共同享用几世纪来在少数中心城市积聚起来的科学艺术宝藏,在技术上已经没有任何困难了。”

有人批评,“空间形塑的同态化,空间格局的单面化,空间功能的齐一化,空间文化的均质化等,让全世界金融商务中心的高层建筑、一般市民栖居的住宅建筑、群众文化生活的广场建筑、公共活动的场所建筑等空间产品的生产方式日益趋同。”这个问题同样要辩证地来看。所谓“不同社会主体在空间生产和栖居中的适度差异,是社会存在论的多元性体现,社会意识论的多样性表达,社会价值论的多向性展开,社会生存论的多维性彰显,因而是空间正义在主客观结合上的庄严诉求”,这种诉求在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前只能是一种要求保留阶级差别和城乡差别,拒绝让全体居民共享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成果的诉求。

我们在前面看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已经注意到资本在节约工人的生产活动空间时带给工人的痛苦:“大家知道,空间的节约,从而建筑物的节约,使工人拥挤在狭小地方的情况多么严重。此外,还有通风设备的节约。这两件事,再加上劳动时间过长,使呼吸器官的疾病大量增加,从而使死亡人数增加。”但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同样注意到“使生产资料在更大程度上集中起来,并与此相适应,使工人在更大程度上集结起来”的积极意义:“即使许多工人只是在空间上集合在一起,并不协同劳动,这种生产资料也不同于单干的独立劳动者或小业主的分散的并且相对地说花费大的生产资料,而取得了社会劳动的条件或劳动的社会条件这种性质。”“一方面,协作可以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因此,某些劳动过程由于劳动对象空间上的联系就需要协作;例如排水、筑堤、灌溉、开凿运河、修筑道路、铺设铁路等等。另一方面,协作可以与生产规模相比相对地在空间上缩小生产领域。在劳动的作用范围扩大的同时劳动空间范围的这种缩小,会节约非生产费用,这种缩小是由劳动者的集结、不同劳动过程的靠拢和生产资料的积聚造成的。”

马克思曾经提到古代国家由于生产力不够发展,在一定的空间里只能有少量的生产成果,从而不能养活更多的人口,导致人口压迫生产力而不得不强迫移民:“这种人口对生产力的压力,迫使野蛮人从亚洲高原侵入旧大陆。在这里,仍旧是同一个原因在起作用,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为了继续作野蛮人,他们就只能保持少量的人口。这是一些从事畜牧、狩猎和战争的部落,他们的生产方式使部落的每一个成员都需要有大片的空间,就像现在北美的印第安部落那样。这些部落的人口的增长,使它们相互压缩生产所必需的地盘。因此,过剩人口就不得不进行那种为古代和现代欧洲各民族奠定基础的冒险大迁徙。”因此,既然“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要素”,那么节约使用空间或者说提高空间的使用效率就是扩展人类生产和活动的要素,就是空间问题上的积极因素,当然其前提是不能压迫工人。当然,要发挥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只有消灭资本,使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进化才能做到。

四、小结

虽然诉诸正义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做法,但是在做无害化处理之后,也就是不让它使人们的注意力从主要问题上偏离之后,“正义”和“真理、道德”这样的字眼也不是不可以被马克思主义者使用的。

马克思曾经指出:“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这里的“空间”不是物理上的空间或一些人所说的自然空间。它表明,时间比空间更重要:“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处置的自由时间,一生中除睡眠饮食等纯生理上必需的间断以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么,他就还不如一头载重的牲畜。他不过是一架为别人生产财富的机器,身体垮了,心智也犷野了。现代工业的全部历史还表明,如果不对资本加以限制,它就会不顾一切和毫不留情地把整个工人阶级投入这种极端退化的境地。”在历史上各国工人阶级都曾经为缩短工作日而进行过罢工斗争,但他们很少为空间正义而斗争,这不是因为他们不像西方知识分子那样“明事理”,而恰恰在于他们抓住了事物的根本。今天中国的广大劳动者也在痛苦而无力地抵御违犯劳动法的规定而强加给他们的996工作日。显然,时间正义要比空间正义有意义得多。是时候从喧嚣的空间正义研究中脱身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