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政治
现行宪法于1979年8月10日正式生效。1983年8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1979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宪法规定,厄瓜多尔是一个独立、民主和统一的主权国家;国家政体是共和制、总统制、代议制;领土不可分割,不可侵犯;国家的首要作用是加强民族团结,保障基本人权;尊重国际法准则,承认各国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主张和平解决各国间的分歧;谴责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新殖民主义以及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和保障,经济的组织和运转原则,以及国家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立法权由一院制国民议会行使,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4年,不得连任,年满35岁、参加某一合法政党的人才有资格当选;司法权由最高法院、监察院和其他法院行使。
主要政党有:人民民主党、基督教社会党、厄瓜多尔罗尔多斯党、民主左派党、激进自由党、阿尔法罗激进阵线、保守党、人民力量集中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