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对外关系
古巴自革命胜利后至80年代末的外交政策在1976年的宪法中有如下表述:古巴公民进行革命的基础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兄弟般的友谊、援助与合作,以及拉丁美洲和全世界工人和人民的团结”。根据古巴党和政府发表的文献及领导人的讲话,古巴外交政策的原则和目标可归纳为以下几点:坚持和捍卫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原则,维护古巴的独立和主权,以互相尊重和完全平等的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加强同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支持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支持第三世界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反对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的斗争。
90年代初,为了适应世界格局的新变化,古巴对其外交政策作了相应调整。1991年10月古共"四大"通过的关于外交政策的决议体现了这一调整。其要点如下:(1)重申古巴外交政策的基本指导原则是决不屈服于帝国主义的要求和讹诈,不谋求沙文主义利益,不拿古巴的国际政策作交易,坚持捍卫古巴的完全独立和国家主权,以及各国人民有权自主选择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模式的立场;(2)强调古巴有同其他拉美国家一体化和合作的愿望,表示要向拉美投资者提供优先便利,并愿承担拉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义务;(3)继续向西方工业化国家的贸易和合作开放,在互利的基础上扩大和加深同欧共体、欧洲其他国家、加拿大和日本的关系;(4)继续发展同非洲和亚洲国家的合作关系;(5)加强同中国、越南、朝鲜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兄弟般的团结;(6)建设性地参加联合国和其他国际论坛体系,参与寻求全球性和地区性问题的解决办法。古巴同164多个国家建有外交关系。古巴参加了30多个国际性组织,其中除参加联合国所属机构中的14个机构和其他全球性组织及集团外,还参加了一些拉美地区性组织:拉丁美洲经济体系、拉丁美洲议会、拉丁美洲能源组织、拉丁美洲和加勒比食糖出口国集团、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组织、加勒比多国海运公司、加勒比国家联盟、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加勒比论坛等。古巴是不结盟运动的创始国之一.
古巴同中国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