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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纳达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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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宪法于19742月格林纳达宣告独立时生效,19793月因发生政变而停止施行,198311月恢复执行。宪法规定:全体公民不分种族、出生地、性别、肤色、政治主张和宗教信仰,均享有个人的一切基本权利,包括生命、自由、财产和人身安全受保护的权利,信仰、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个人秘密和家庭生活受尊重的权利,不受奴役、酷刑、强制劳动和非人性待遇的权利,年满18岁的公民拥有选举权等;英国女王是国家元首,由她任命的总督代表;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女王,由总督直接行使或通过其下属官员行使;内阁是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对国家事务的总体领导和管理。

    主要政党有:新民族党、全国民主大会党、格林纳达统一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