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洪都拉斯先后颁布了13部宪法。但真正对洪都拉斯政治产生影响的有3部宪法:1812年宪法、1824年宪法和1965年宪法。现行宪法于1982 年生效。宪法规定,国家实行共和代议制,立法、司法和行政3权分立。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统帅。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不得连任。
主要政党有:自由党(又称"红党")、国民党(又称"蓝党")革新团结党、基督教民主党、洪都拉斯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