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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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府 |
1975年独立时曾制定一部宪法,1980年8月军事当局宣布中止执行。新宪法于1987年10月生效。宪法规定:立法权由国民议会和总统共同行使;议会由全民选举产生,负责选举总统、副总统和制定法律;总统拥有行政权力,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务委员会主席、安全委员会主席、武装部队总司令等;政府由总统、副总统和各部部长组成;部长由总统在议会成员中任命;副总统兼任总理和内阁领袖,对总统负责;如遇根据法律决定的战争事件、戒严状态和特殊情况时,由安全委员会行使政府所有职能,国务委员会由政党、工会、企业界和军方代表组成,负责监督政府执行国民议会的决定;法院独立司法,不受任何方式的干扰。
主要政党有:苏里南民族党、进步改革党、印度尼西亚农民党、民族民主党、进步工农联盟、苏里南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