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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结构性调整与中企投资机遇

作者:岳云霞  时间:2020-05-04  来源:《清华金融评论》2019年12期

拉美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第二大目的地,中企在该市场已形成特有的经营范式,并取得良好投资回报。在当前经济困难和政治周期的双重条件下,拉美地区正在经历的新一轮结构性调整为中企进一步开拓拉美市场提供了机遇。但因现有调整未触及制度革新,中企仍面临固有挑战。中企应实施更具当地化策略,提高对拉投资效率。

中企出海的拉美范式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企业就开启了对拉美地区的零星投资,伴随2003年以来中企“走出去”的整体提升,中国对拉投资存量出现了年均37.2%的快速增长。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8年底,中国在拉美地区的投资存量为4068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20.5%。拉美成为继亚洲之后中国对外投资的第二大目的地,而中国则是欧、美之外拉美外资的第三大来源地。目前,中资在拉美设立的境外企业已经超过2500家,占到了中国境外企业总量的6%,遍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西、墨西哥、秘鲁、智利、厄瓜多尔、委内瑞拉、阿根廷等32个拉美地区经济体。

中企在拉美的投资中,适应当地市场环境需要,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地区性特色。但是,相对于美欧在地区的长期经营,中国进入拉美市场的时间较晚,市场优势主要集中于中国具有资本、技术、成本或标准等相对优势的领域,以六类产品和产能投资为重点。

第一类是农矿业等拉美优势产业的投入品,如农业所用的农药和农机设备以及石油设备等,拉美是中国相关产品出口和投资的重点地区,中化国际、中石油和中海油等企业在地区形成了规模投资。

第二类是矿业、港口等资本投入较大的部门,中国五矿、首钢、天齐锂业等企业集合资本与产能优势,形成地区投资。

第三类是中国优势制成品,如消费电子类产品和医用设备等,由于中拉收入水平相近,对产品的质量和价格需求相似,中国产品和技术在拉美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华为、格力、迈瑞等中国企业已成功进入拉美市场。

第四类是美欧标准未渗入的新兴行业,如特高压直流输送、新能源汽车、共享经济领域等,中国产品和产能在拉美具有一定的技术领先性,国电、比亚迪、金风、滴滴等企业成为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的推动者,拉美也因此成为重要的全球示范市场。

第五类是中国模式具有特殊适应性的市场,如基础设施项目和大型机电设备等,中国通过两优贷款或融资租赁等方式,为拉美买方提供融资支持或垫资建设,因而确保了市场占有率,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合作,徐工、三一重工等企业借此进入拉美。

第六类是以“互联网+”为特点的业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贸易、投资和物流相融合的优势,有效缩短了中拉之间物理距离,最大化农副产品的远距离出口收益,具有较强的拉美市场适应性,从而成为中国企业投资的新兴领域。

整体而言,伴随中企在拉美市场的长期耕耘,中拉间形成了一定的价值链分布,拉美已经成为中国资源、能源和中间产品的供应者、优势产品和产能接受者、创新型技术和标准的实施者,是中企布局海外的重要目的地之一。

困境思变中的拉美结构性调整

在中企加速进入拉美的同时,地区市场环境正在发生变化。在近期的全球性经济低迷中,拉美地区呈现出了“急降缓升”的增长轨迹,2013年以来一直是全球增速最缓慢的地区,阿根廷、巴西、委内瑞拉等国均出现了20世纪80年代债务危机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与此同时,拉美政治生态发生变化,右翼执政党的影响力再度回升。在这一背景下,拉美重启结构性调整,地区各国呈现出了多重协调共性。

第一,私有化趋势上升。近四年来,拉美地区右翼政党执政国家数量明显增多,经济政策的“亲市场化”调整随之出现,地区多国加大私有化力度。以巴西为例,2016年以来,该国实施“投资伙伴计划(PPI)”,通过协调和监督在基础设施、能源生产与分配、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促进经济增长。2019年8月,巴西总统博索纳罗在“官方日志”上公布了计划实施私有化的17家国有企业的名单,包括巴西造币厂、巴西彩票公司、阿雷格里港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巴西邮政、巴西联邦数据处理服务局、巴西国家电信公司等。同期,巴西经济部长还表示将启动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的私有化研究。

第二,开放举措加大。拉美各国都在努力提升本国对外资的吸引力,并为之实施多种开放措施:一是以立法形式保障外国投资者经营环境,如秘鲁设有《法律稳定协议》,为签署该项协议的企业提供10年或在特许权有效期内的保障,确保国家法律、所得税、劳工合同、促进出口、自由使用外币和自由汇出红利和股利等稳定制度。又如拉美多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和秘鲁等国还据此制定国内立法,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二是设立经济特区,地区多国寻求以经济特区来降低外资准入门槛,阿根廷、巴西、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墨西哥、巴拉圭、秘鲁和乌拉圭近期都修订了经济特区战略,在未来5年内或将建立或启用20至30个新的经济特区,为外资进入提供便利。三是出台投资激励措施,如拉美多国减免外企投资前的评估和设立费用,并加大技能培训投资,为外企提供人力保障。在上述政策的作用下,拉美外资壁垒显著下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国际直接投资(FDI)限制指数显示,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和巴西等国已接近美国等发达国家水平。

第三,一体化进程调整。2018年以来,拉美地区一体化整体趋弱的同时,出现局部夯实趋势。南方共同市场近期同欧盟达成了签署自贸协议的共识,与韩国、加拿大和新加坡开展了有效的自贸协定磋商,并提出货币一体化期待。太平洋联盟取消了成员国之间92%的进口关税,建立一体化的股票市场,并在区域内启动了扩容程序,在区域外增大联系国范围。墨西哥已批准《美墨加贸易协定》,加大了与北美市场之间的产业整合。墨西哥、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则启动了《中美洲全面经济发展计划》,以此确保跨国公司活动有助于该地区发展。

第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薄弱以及缺乏5年以上长期融资的基础设施是造成拉美生产率低下的重要原因。然而,地区各国政府多面临着财政限制,难以使用公共财政资源扩大投资规模。近年来,拉美地区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投资缺口达到每年1500亿美元,均需要依赖外部融资得以解决,包括中国交建、三峡集团等在内的全球基建类企业都已进入拉美市场,并参与当地建设。

上述调整提升了拉美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全球影响力投资网络”数据显示,流向拉美的投资正迅速超过其他市场。据拉美经委会统计,在全球投资低迷的环境下,拉美投资回报率仍高达6%左右,2018年其引资量同比增长13.2%,出现逆势上扬。

中企新机遇与老挑战

拉美的经济结构转型以需求拉动为特征,新增需求集中于三大领域:一是能源、道路等“硬件”投资需求;二是通信、互联网等“软件”投资需求;三是工业经济升级需求。需求推动的市场扩大加之2013年以来经济下行引发的资产缩水,使得拉美主要国家的优质资产定价已经重归合理或较低水平,为境外资本进入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包括中企在内的跨国公司“进场”。具体而言,中企在拉美面临五大部类的新机遇。

一是能源、资源类产业。拉美此轮调整重拾自由化和私有化措施,石油和金属矿产等部门均有涉及,中企在此类重资产部门拥有相对资本和技术优势,有条件借机进入,确保自身在产业链上游的优势。以锂矿为例,阿根廷、智利和玻利维亚组成的“锂三角”拥有全球72%的储量,但产量仅占全球26.3%。天齐锂业等中企能够进一步加大对拉美投资,以此确保中国锂产品可靠且多样化的供应,并在电动汽车和蓄能系统等领域占据上游主导。

二是农业。拉美拥有世界农业用地的16%、可再生水资源的35%、森林面积的23%和全球生物多样性的50%,在包括农业、林业和渔业活动以及粮食、饮料和烟草生产的全球农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当前市场开放的调整为中企进入农业领域提供机会。中企有条件和动机在农作物生产、动物产品、海产品、谷物和油料种子等部门加大投入,为参与全球农业链及确保自身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产业。在此轮调整中,拉美重视基础设施,而中国企业在相关领域具有相对优势。通过对关键基础设施的投资,中企可以帮助拉美经济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还可借助经贸合作区、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园区等模式,进入拉美清洁能源、新型建材、钢铁、交通、港口物流等领域。

四是制造业。拉美在一体化方面的努力为区域内部深度整合创造了条件,也为地区加入欧洲、亚洲价值链提供了机会,有利于成员国之间在汽车等已有一定价值链合作的领域加深合作,并在制造业领域取得发展。这一调整下,汽车、电子、消费电气、纺织等中国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可以借助拉美一体化形成规模市场,深度融入地区和全球价值链。

五是新兴产业。拉美各国正在推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领域,中企在全球处于相对领先地位,将在下一代拉美中产消费者连接到互联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中国在移动支付方面的成功经验,能够为拉美提供解决金融可获性的新方案,可以在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然而,拉美地区的现有结构性调整并未消除经济社会发展的痼疾,而中企在开拓拉美市场中存在的既有困难也未能在当前调整中获得解决,这使中企还面临着多重挑战。

宏观经济风险。中短期内,拉美地区发展存在三大困境:一是增长困境,地区增长内源性动力始终缺乏,内部市场无法创造足够需求推动经济增长;二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困境,南美与中美和墨西哥地区的主要宏观指标变化呈现“跷跷板”趋势,使得两大地区之间的分化加剧,加大了一体化的难度;三是经济政策困境,地区多数国家未能形成逆周期性政策能力。由此,拉美处于多重结构性困难之中,经济增长的脆弱性和波动性将延续,系统性风险仍在集聚。

政治周期风险。2017至2019年是拉美大选的高峰期,地区多数国家进行政府换届。拉美政坛有“清算”前政府的传统,再加之大选后政党博弈和政局变化,可能增加经济和政策的不确定性。同时,21世纪以来民粹主义的回归,对政治制度发生作用,容易导致群体割裂和政府短视,对政策的可持续性和营商环境的稳定性存在潜在冲击。

拉美法规体系产生潜在风险。拉美地区的整体法治状况在全球居中等水平,存在局部领域的超前“立法”。在环保方面,拉美立法严格,资源类投资面临项目审批周期长与变动大的风险。在劳动保护方面,拉美工会力量强大,普遍存在最低工资立法,社会保障水平较高,劳动力市场僵化且分化,企业用工风险和雇工难度较大。上述法规环境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形成一定的隐性制约,增大了区内经营的潜在风险。

拉美社会问题增加系统性风险。拉美是全球社会问题最突出的区域之一。首先,拉美贫富差距大,不同群体无法公平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导致储蓄率和消费均不足。其次,拉美治安较差,犯罪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毒品相关犯罪高发。此外,拉美历来社会运动频发,厄瓜多尔、智利、玻利维亚、巴西、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秘鲁和阿根廷等拉美国家近期出现了大规模社会运动,均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了冲击。

中企开拓拉美市场的固有困难。中企在拉美经营中形成了四类典型模式:一是以浙江小微企业为代表的“草根”模式,集中于商品批发和零售等产业,对市场变化反应敏感,盈利状况良好,但企业普遍存在融资可获性困难;二是以广东规模以上企业为代表的模式,多为电子、电器类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市场适应性强,但是同质企业内部竞争激烈;三是以上海大型企业为代表的模式,企业拥有资本和产能优势,但是受到拉美市场环境的影响;四是以福建企业为代表的模式,主要是电子配件生产商,追随下游行业领先者进入拉美市场。拉美地区当前结构性调整并未触及深层制度变革,无法消除上述四类企业的原有经营困难。

行稳致远的未来调整

拉美结构性调整为中企进入该市场提供了新机遇,但是市场风险和挑战并未消除,甚有扩大之势。在此背景下,中企对拉美市场的开拓应更具耐心,应以长期运营的冷静心态来应对拉美市场的短期波动,并要注意我对拉策略的适当调整。

一是调整项目推动节奏,降低短期极端风险。中企对拉战略应着眼长远,在与当地政府保持良好沟通的背景下,避免依赖政府力量。为了应对政府更迭后可能的项目变动风险,中企对拉战略应当展现出相应的灵活性,在保持合作的前提下,可以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甚至适度缩减大项目。

二是加强第三方合作,适度分割部分项目交由地方企业实施。中企应积极与美洲开发银行和拉美开发银行等地区性金融机构开展实际项目合作,与地区性一体化机构以及区内各类机构加强对话。通过虚实结合的三方合作,增进拉美对中国企业的了解和信任,规避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误解。

三是深入了解中拉法律文化差异,破解法律文化瓶颈。针对拉美法律环境的复杂性,中企除了注重法律环境的前期调研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外,应严格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高度重视东道国法律,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发生法律纠纷时,优先选择拉美国家认可的国际商事仲裁,争取更为公正的司法待遇。

四是充分利用中国政府服务平台功能。中国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为便利企业投资拉美提供了多项便利,如部分城市为企业考察拉美提供经费支持,上海等城市建立公共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拉美市场环境方面的及时信息。中企应充分利用此类公共资源,推动政府服务平台的完善,并在此平台下调解和消除内部竞争冲突,提高对拉投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