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标准
作者:塞萨·兰达、韩晗 时间:2017-05-10 来源:《人权》2017年第3期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美洲人权法院体系中人权保护条款执行的监督机制。美洲人权法院判决建立了两类国际性标准:具有条约性效力的标准和具有解释性效力的标准。秘鲁宪法法院与美洲人权法院的司法判决标准发展具有近似性。美洲人权法院判决的条约性和解释性内容,通过案例援引和司法理论构建两个途径,对秘鲁宪法法院产生影响。美洲人权法院判决条款可分三类:具有条约约束力的、一般效力的或判决对法律无定性解释的。本文选取美洲人权法院案例进行分级,梳理上述判决内容的三级影响效力。文章还反思和评述了人权条约的监督机制,该机制使宪法条款和国家法律逐步纳入美洲人权公约和美洲人权法院的管辖。新时期,宪法国际化和国际法宪法化进程还需美洲人权法院与国家法院间的对话。
关键词:美洲人权法院; 人权; 判例;
DOI:10.16696/j.cnki.11-4090/d.2017.03.011
分类号:D998.2